辽宁新华律师事务所简介
事务所概况
本所是由原大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于1998年分立转制,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是一家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人员概况
本所现有执业律师和律师助理和行政人员三十余名,都接受过高等法学教育,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大多数执业律师从事五年以上法律实践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他们能够熟练操作国内各种法律事务,能够注重全面掌握并深刻理解中国的法律和社会现实,并致力于运用在中国的法律环境下解决具体问题的技巧和方法。
执业宗旨
本所现有四名合伙人,他们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就开始从事律师业务,他们对于具有中国特色的立法和司法制度有着深刻的理解和体验,他们充分认识到二十一世纪社会对法律和律师服务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倡导并贯彻“优质、高效、专业”的办所宗旨。本着这样的宗旨,我们在为当事人服务过程中,兢兢业业,克尽职守,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依赖和尊重,并在业界树立了良好声誉,为此曾多次受到省厅和市局的赞誉,被评为“文明律师事务所”。
业务协作
作为一家从事业务范围广泛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根据各位律师的业务专长,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已经设立了八个专业部。我们还同全国各地众多的律师事务所及有专长的律师建立了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229号
邮编:116021
电话:84650488;84623051;84623031
传真:84600942
主任: 时日明
专职: 李金玲、陈延忠、杨永玉、崔国仁、管祖岩
康宝奇、王希胜、薛 疆、王惠娟、张维仁
孙建立、陈卫国、蔡 津、刘宝全、严吉武
包运东、卓宏茂、郑吉凤、张 涛、吴庆江
王滋楠、王宏君、谢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