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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各位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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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6 12: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一家日资企业在大连开的支店工作,去年,我们20个人被公司派往在日本的总公司进修,在日本称之为研修,在签订研修合同时,合同上规定每个月从工资里扣除3万日元作为研修费用或者是培训费用,在回国周后如果继续在公司工作,这36万会分5年还给我们,否则就被公司扣留了。当时我们虽然有异议但不同意的话就不能去研修,所以只好签订了合同。我觉得是公司派我们去总公司进修,这种收费好像不是很合理。请问一下各位专业人士,公司的这种收费是否合法,为什么????
发表于 2005-6-26 12: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没有证据证明受到胁迫或违反法律规定等导致合同无效情形,则应该认定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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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6 15: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上的回答,我还想请教一下劳动法或其他法规中有没有关于公司收取员工培训费用的具体说明或者是由相关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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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4 22: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日本人。。: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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