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3751|回复: 0

如何用刑法手段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4 19: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何用刑法手段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刘迎久 周兆志
  商业秘密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如何有效的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成为每个企业经营者关心的问题,通常当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时,绝大多数企业经营者想诉诸法律时都会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由于种种原因效果并不理想,其实企业经营者还可以选择用刑法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并且不影响向商业秘密侵犯人主张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虽然法律规定了商业秘密罪,司法实践中很多时候却无法追诉,原因在于 法律的追诉是以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为前提的,而许多企业没有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导致无法追诉,因此企业在保护商业秘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应明确商业秘密的概念。明确商业秘密概念的意义在于如果企业不能正确把握商业秘密的范围,就不能有针对性地对商业秘密采取有效的保密 措施,就会导致对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无法追诉。根据法律规定商业秘密的构成有四个要件(1)不为公众所知悉;(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3)具有实用性;(4)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的内容非常广泛,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都涵盖在内。  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企业经营者不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再重要,也不能作为商业秘密来看待,不会受到保护。保密措施可以包括具体直接性的(比如将绝密文件放进保险箱,防止他人随意获取等),也包括抽象间接性的(比如订立员工保密条款,要求其承担保密义务等),即包括对于内部人(如员工等)的,也包括对于外部人(如交易关系相对人等)的。实践中的保密措施有多种表现形式,信息持有者可以采取法律的、技术的等各种措施来维护信息的秘密性。例如, 制定保密制度,明确知悉范围,将有关信息明确列为保密事项;划定密级,在该信息的载体上明确标明“保密”字样等;建立保密设施,如购买保险箱等;签订保密协议,如经营者在向他人披露、提供该项信息时,在有关合同或其他文件中明确要求对方予以保密等等。
  在向公安机关进行犯罪举报前应尽可能充分的准备相关资料。认定犯罪需要相关证据这是很多人都清楚的事情,但是一涉及到犯罪很多人都认为取得证据是公安机关的事,作为受害人仅仅写封举报信就可以了,取证的确是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但是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取得证据需要时间,而且往往要找到涉嫌犯罪的人了解情况,这无疑会让侵犯商业秘密人有所察觉和准备,因此,在进行犯罪举报前尽可能充分的准备相关材料就显得尤为重要。
  最后,律师提示:根据法律规定,举报犯罪应该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企业经营中如何规避涉及增值税发票方面的刑事法律风险
                       ●刘迎久 任 勉
  增值税是国家对企业以商品或劳务价值中的增值额为对象课征的一种税,鉴于该税种税款可以抵扣的特性,国家对增值税发票管理非常严格,涉及到增值税发票犯罪方面的刑事法律处罚非常严厉并且即使不以逃避国家税收为目的也会构成犯罪,而对这方面的刑事法律规定却不是很多人都清楚的。因此,要规避此类风险,就要认识到哪些做法是错误的,同时认清错误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 、涉及增值税发票犯罪错误行为种类
  1、为实现自己企业逃避国家税收目的或碍于情面为自己或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具体可以表现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发票、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发票、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
  2、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司法实践中既可以表现为为自己或他人使用而伪造增值税发票,也可以表现为为牟取非法利益而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发票。
  3、非法出售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司法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牟利为目的而非法出售增值税发票。
  4、非法购买增值税发票或明知是伪造的增值税发票而购买的。司法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为自己或他人使用而进行上述行为。
  二、刑法对涉及增值税发票犯罪的处罚规定
  1、对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刑法第205条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具体规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进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对于伪造、出售伪造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刑法第206条规定了[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钻用发票罪],具体规定为,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对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刑法第207条规定了[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具体规定为,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对于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刑法第208条规定了[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具体规定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出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以上列举了有关增值税发票方面的犯罪行为及刑法处罚的有关规定,对照这些行为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这方面的打击非常严厉,因此,在经营过程中我们应当尽量遵守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以避免因不懂法律而触犯刑法的规定受到处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大连法律网 ( 辽ICP备11016413号 )

GMT+8, 2024-5-3 23:03 , Processed in 1.103769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