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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乘坐人受伤,交通事故调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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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09: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摩托车乘坐人受伤,交通事故调解案
A骑摩托车与B驾驶的车辆相撞,致使坐在摩托车后座的C受伤住院。
A负次要责任无赔偿能力,B负主要责任,双方向向交通队交纳了部分保证金。
C在连住院治疗后,因条件限制,回南方老家进行了二次手术并进行了康复治疗,近2年后回连,委托王希胜律师代为解决诉争。
王希胜律师接受委托后,调查了相关档案,进行了必要的前期准备,后与保险公司及B等相关责任方进行了协商,使急于获得赔偿的C在短时间内获得了赔偿,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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