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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2年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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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7 16: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发布2012年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大人社发〔2012〕147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价格信号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作用,引导企业和劳动者合理协商确定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双向选择效率,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现将我市2012年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以下简称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予以发布。
  一、本次发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是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编制的企业薪酬调查填报软件,对全市不同行业、规模、经济类型的1643户生产经营正常、工资分配制度较为完善的企业,进行工资水平调查及相关数据归类、汇总、整理和分析得来的。集中反映了2011年以来我市生产经营正常、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企业在岗职工全年工资水平,既可作为用人单位招工和劳动者求职确定工资标准的参考依据,也可作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的参考依据。
  二、本次发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包括高、中、低和平均4个价位。其中,工资指导价位高位数为样本数据从高到低排序后高端10%的平均值,低位数为低端10%的平均值,中位数为数据中端的平均值,平均数为全部样本数据的平均值。
  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结合实际,运用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合理协商确定工资标准。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参考高位数;经济效益一般的可参考中位数或平均数;经济效益较差的可参考平均数或低位数。但企业确定的工资价位不能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根据学历、职业技术等级、工龄及个人能力等情况进行参考。
  四、本次发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共涉及395个职业(工种),基本覆盖了我市通用的职位(工种)。同时,为适应人力资源市场需要,继续编制了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常用的8个职业(工种)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指导价位,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
  五、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变化较快,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使用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联系电话:88139085)。
  六、2012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有效时间为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
  附件:1. 分工种企业工资价位表
        2. 分国民经济行业企业工资价位表
        3. 分隶属关系企业工资价位表
        4. 分工龄段企业工资价位表
        5. 分年龄段企业工资价位表
        6. 分专业技术等级企业工资价位表
        7. 分学历企业工资价位表
        8.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价位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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