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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1年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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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7 16: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发布2011年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大人社发〔2011〕133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价格信号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作用,引导企业和劳动者合理协商确定某一职业(工种)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双向选择效率,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我们在全市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经济类型的企业中,选择780户生产经营正常、工资分配制度较为完善的企业进行了调查。经过对相关调查信息进行归类、汇总、整理和分析,确定了我市2011年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以下简称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现予发布。
  一、本次发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集中反映了2010年以来我市生产经营正常、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企业在岗职工全年工资水平,既可作为用人单位招工、招聘和劳动者求职确定工资标准的参考依据,也可作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的参考依据。
  二、本次发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包括高、中、低和平均4个价位。其中,工资指导价位高位数为样本数据从高到低排序后高端5%的平均值,低位数为低端5%的平均值,中位数为居于数据中端的数值,平均数为全部样本数据的平均值。
  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结合实际,运用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合理协商确定工资标准。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参考高价位;经济效益一般的可参考中价位或平均价位;经济效益较差的可参考平均价位或低价位。但企业确定的工资价位不能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根据学历、职业技术等级、工龄等情况进行参考。
  四、本次发布的人力资源市场职业(工种)共469个,基本覆盖了我市通用的职位(工种),对用人单位、劳动者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具有参考和指导作用。同时,为适应人力资源市场需要,继续编制了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常用的8个职业(工种)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指导价位,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
  五、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变化较快,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使用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联系电话:88139085)。
  六、2011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有效时间为2011年8月至2012年7月。

  附件:
  1. 分工种用人单位工资价位表
  2. 分国民经济行业用人单位工资价位表
  3. 分隶属关系用人单位工资价位表
  4. 分工龄段用人单位工资价位表
  5. 分年龄段用人单位工资价位表
  6. 分专业技术等级用人单位工资价位表
  7. 分学历用人单位工资价位表
  8.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工资价位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大人社发[2011]133号附件1分工种用人单位工资价位表.xls

大人社发[2011]133号附件2分国民经济行业用人单位工资价位表.xls

大人社发[2011]133号附件3分隶属关系用人单位工资价位表.xls

大人社发[2011]133号附件4分工龄段用人单位工资价位表.xls

大人社发[2011]133号附件5分工龄段用人单位工资价位表.xls

大人社发[2011]133号附件6分专业技术等级用人单位工资价位表.xls

大人社发[2011]133号附件7分学历用人单位工资价位表.xls

大人社发[2011]133号附件8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工资价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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