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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0年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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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7 16: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发布2010年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大人社发〔2010〕126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市场价格信号,指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使企业和劳动者在有据可查的基础上,合理协商和确定某一职位(工种)工资水平,提高双向选择的效率,促进就业,我们对全市范围内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经济类型共710户生产经营正常、工资分配制度较为完善的企业进行了调查,经过技术归类、汇总、分析、整理,确定我市2010年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反映了2009年以来生产经营正常、职工工资发放正常企业的在岗职工全年的工资水平,可以作为企业招工、招聘和劳动者求职确定工资标准的参考信息,也可作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的参考依据。
  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包括高、中、低和平均4个价位。其中,工资指导价位高位数为样本数据从高到低排序后高端5%的平均值,低位数为低端5%的平均值,中位数为居于数据系列中间的数值,平均数为全部样本数据的平均值。
  三、企业和劳动者使用时可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合理协商、确定工资标准。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参考高价位;经济效益一般的可参考中价位或平均价位;经济效益较差的可参考平均价位或低价位。但企业确定的工资价位不能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根据自身的学历、职业技术等级、工龄等确定工资价位。
  四、本次公布的劳动力职位(工种)共445个,基本覆盖了我市通用的职业(工种),对企业、劳动者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具有较强的参考和指导作用。同时,为适应人力资源市场变化的需要,继续编制了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常用的13个职业(工种)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指导价位,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使用。
  五、由于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变化较快,在调查方法和发布手段方面尚欠不足,希望企业和劳动者在使用中将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2010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实施时间从2010年8月至2011年7月。



  附件:1. 分工种企业工资价位表
  2. 分国民经济行业企业工资价位表
  3. 分隶属关系企业工资价位表
  4. 分工龄段企业工资价位表
  5. 分年龄段企业工资价位表
  6. 分专业技术等级企业工资价位表
  7. 分学历企业工资价位表
  8.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工资价位表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   

    
附件:1、分工种企业工资价位表.xls

附件:2、分国民经济行业企业工资价位表.xls

附件:3、分隶属关系企业工资价位表.xls

附件:4、分工龄段企业工资价位表.xls

附件:5、分年龄段企业工资价位表.xls

附件:6、分专业技术等级企业工资价位表.xls

附件:7、分学历企业工资价位表.xls

附件:8、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工资价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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