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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14〕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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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11: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大人社发〔2014〕107号

关于公布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3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辽人社函〔2014〕116号)和相关统计资料,现将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9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922元。

二、2013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8437元,月平均工资为4870元。

三、2014年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3.25%,即2001年6月30日前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在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按3.25%计算年息。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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