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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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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5: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时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创新发展
宋寒松
今年是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开局实施之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重要机遇期和发展期,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面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反腐倡廉、政法工作的新形势,应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经济社会文化科学发展、反腐倡廉、社会管理创新、和谐稳定全局,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重点,锐意改革、决意创新,树立强烈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预防工作要为党和国家谋大事、干大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勇气和精神,果敢担当,努力实现新时期预防工作的创新发展,“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从而有效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新的时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发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首先,创新发展预防工作是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预防职务犯罪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可以通过非诉讼方式巩固和扩大打击职务犯罪的效果,扫除经济发展的腐败障碍,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场经济作为引导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不断要求开拓经济工作新领域,创造工作新模式,同时对政法工作提出新要求,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拓展、创新预防工作领域和方式,努力顺应经济发展、生产力发展的需要。金融危机以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经济措施,如增加扩大内需的资金投入,努力推进经济结构转型,生态环境保护和再生能源利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等等。“十二五”期间,我国又面临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完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任务。在经济深入发展和资金投入过程中,出现了不少新的问题:一是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投资融资、教育、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以及土地出让、征地补偿、移民拆迁等具体环节涉及资金密集、监管不易,职务犯罪风险增大;二是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环节职务犯罪多发、频发,集中暴露出制度缺欠、管理疏漏、监督缺失等问题;三是职务犯罪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新兴经济领域犯罪和高新技术作案等问题突出。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严重危害,要求针对这些问题,紧紧围绕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和重点工作,围绕经济发展的新措施和新变化,创新预防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及时、有效地化解职务犯罪风险,确保经济平衡较快发展。
其次,创新发展预防工作是检察机关服务社会管理全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当前,我国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任务更为艰巨繁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对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贡献,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检察机关必须深入研究社会管理,将预防工作与社会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预防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的新举措,强化对司法执法的监督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强化预防工作社会功效以化解社会矛盾,强化制度建设以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第三,创新发展预防工作是完善和保障民生,促进群众生活更加幸福尊严的需要。随着群众权利意识和监督意识的不断增强,诉求明显增多,腐败问题受到极大关注,尤其是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一些领域职务犯罪引发社会矛盾,导致群众不满。我们必须清醒地认清反腐败的严峻形势和对社会、对群众的各种负面影响,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拓宽预防工作领域,将预防工作与民生、民意、民情、民利结合起来,深入群众关心的热点行业、领域,有效监督和防止官员腐败犯罪,从根本上和源头上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群众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同时努力做好群众工作,缓解和平息群众不满,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树立政府廉洁形象,真正以实实在在的预防工作实效取信于民。
第四,创新发展是预防工作自身完善和深化发展的需要。创新是预防工作深化、发展、前进的内在动力。只有创新发展才能使预防工作顺利地融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才能全面加强、改进和深化发展预防工作。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就没有出路。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预防工作已经过了初步探索、迅速发展、平稳发展的基本过程,尽管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基本工作模式、规程和方式,但是工作范围、机制、体系、方式、程序、上下级协作、效能评估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实际问题,成为影响预防工作深化发展的瓶颈,需要通过创新以突破、拓展,通过改革以引领、前进,通过规范以巩固、提高。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发展
在新的历史时期创新发展预防,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中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工作方针,科学、历史、辩证地分析和把握预防工作的历史定位和当前形势,抓住历史机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着眼从深层次进行改革,准确调整和把握工作方向和重点,全面加强和改进预防工作,提高预防工作水平,增强预防工作的综合效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应把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更新更高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深入研究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体制性原因和机制上的漏洞,以及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管理层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寻求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办法,提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调整、制度健全、法律完善的对策建议,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围绕经济发展大局、社会管理全局以及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创新预防工作,保证预防工作创新发展的正确方向
一是重点抓住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线,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兴领域、新兴行业、新兴产业拓展预防工作领域,适应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的发展变化,创新预防工作模式,针对经济改革的难点、热点,创新预防工作措施。二是围绕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改革创新预防工作思维,通过社会预防的形式,把预防工作融入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牵动社会,服务社会,报效社会。三是围绕服务社会管理,重点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和公正廉洁执法。四是重点围绕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创新预防价值。预防工作具有独特的价值,如建设性、治本、明智、主动、为善、低成本等价值,应当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行重新考虑、评估,着重围绕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人性关怀。一方面强化预防对干部的保护功能。尽量从爱护、保护干部的角度出发,运用制度建设、廉政提醒、警示教育、阻断犯罪等方式,从源头落实预防措施,避免腐败边缘人群滑向犯罪,防止违法违纪恶化为犯罪,防止犯罪小案演化为犯罪大案。另一方面,强化对民生的关注、呵护。树立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就是关心群众利益、体贴群众生活、服务群众诉求的思想,在爱护和保护干部的同时呵护、保障民生,深入查处和加强预防民生问题背后的腐败犯罪。
(二)创新预防工作机制,实现预防工作的统筹协调,协同发展
一是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一体化机制建设,形成检察机关预防与侦查的整体合力。加强预防与侦查部门的工作联系、信息交流和相互配合,逐渐解决预防工作与侦查工作两张皮、相脱节、信息不通畅、针对性不强、效率不高的问题。侦查部门和预防部门之间应建立起领导协调机制、分工协作机制、信息交流机制、预防介入机制、线索发现和处置机制、承办督办机制六个方面的机制,促使预防工作与侦查工作的相互配合,增强查办和预防工作的整体实效。
二是创新检察机关预防系统上下协作机制。树立检察机关预防系统上下一体的理念,根据预防工作特性、各地优势和便利,建立上下分工、各有侧重、有机协作、统筹协调的新机制,避免各自为政、各自为战。以基层为基础,发挥办案优势,以上级为主导,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基层院侧重结合办案搞预防,上级院侧重行业预防、社会预防和制度预防。实现预防信息资源和人力资源的统一调配,实现优势互补。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预防协作,上级院做好督办和催办。
三是健全和完善社会预防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多部门参加的预防工作领导、协作机制。通过完善工作制度、明确日常办事机构、强化信息交流沟通,形成多方协商、启动迅速、共同研讨、联合调查、联手预防的社会预防格局。着重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的常态化和建立预防建议落实的评估制度,强化预防对策的转化效益,提高预防工作的社会综合效能。
四是建立公众对惩治和预防工作的评价监督机制。专门机关应及时向公众通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在开展预防宣传活动的同时,通过专访和阅卷调查等形式,了解公众对职务犯罪状况的看法,了解公众对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评价,征求他们对惩治和预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该机制,使得社会公众主动、能动地监督国家机关公务活动和公职人员的行为,支持和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三)不断创新和完善预防工作制度,形成更加完备的预防工作制度体系
一是规范专项预防工作制度,实现专项预防的常态化和专业化。结合开展“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专项预防活动的契机,明确专项预防模式,规范专项活动形式,创新专项预防经验,强化专项预防实效。应当彻底改变传统思维定势,变零打碎敲为整体行动,形成统一指挥,统一落实,集中行动,统一检查,统一评估,增强预防工作的整体效能和社会影响。在针对特定行业、领域综合运用预防措施,集中时间精力、优势力量,集中查找、解决问题的同时,发挥专项预防的龙头和引擎作用,通过专项预防为整个预防工作发展注入活力,带动预防工作整体深化发展。
二是健全和完善年度预防工作报告制度,以报告制度为纲带动预防工作向前整体推进。每年年底都要在警示教育、预防宣传、预防调查、预防咨询等工作基础上,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状况、发案特点规律、原因和变化趋势,查找制度、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缺陷、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惩治措施和预防对策,报送党委、人大和政府作为决策参考。通过年度报告制度,主动将预防工作融入惩防腐败体系和社会管理全局,努力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三是建立社会热点、重点问题跟踪调查制度。针对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可能影响发展稳定大局,容易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的突出问题,如住房拆迁、产品质量、土地征用、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等相关的问题开展预防调查,查找这些社会问题背后的社会矛盾和职务犯罪隐患,提出相应对策措施,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解决社会问题和腐败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四)创新预防工作信息化基础平台,为预防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在公开、透明、信息化时代,信息资源尤为重要。可以说,预防信息是预防工作的生命线。掌握了信息资源,才能掌握预防工作的主动权,预防工作才能如鱼得水,得心应手。应当从科学发展、科技强检的高度认识信息工作,建立预防工作信息化基础平台,以信息化促进预防工作的网络化、程序化、规范化和专业化,为预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奠定牢固的基础。应以计算机技术为支撑,以网络为载体,以信息为内容,努力实现预防工作信息集中、交流和共享。广泛收集包括基础信息、预防工作信息、案件信息、行业信息、社会信息在内的海量信息,通过对预防信息进行分类、归纳、整合、储存、管理和综合分析,为预防工作实践服务。通过该平台,对内可以实现预防与侦查及其他业务部门的信息交流,对外可以实现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信息交流。
(五)改革、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评价体系,保证预防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衡量预防工作科学发展的关键在于评价体系。如果没有科学的、健全的、客观的、公正的评价标准,不能充分体现预防工作的新要求、新价值,依然故我,惯性地去检查和评价预防工作,那么,推进预防工作科学发展和深化发展将成为一句空话。所以,十分有必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从对现有的统计数据、评价标准和考评办法进行改革入手,彻底改变不按预防工作规律办事,不按规律考评、评价的做法,改变纯粹依靠数字评判政绩的思想,刹住盲目攀比、故意作假、无序堆砌的苗头,建立一种集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于一体的全新的预防工作评价体系。在进行预防工作评价时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预防工作实绩考评与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实绩相结合,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法律、政治、社会综合效果相结合,与社会部门、单位和公众评价相结合,与队伍建设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改革和创新预防工作评价体系,进一步明确预防工作的指导思想,近期和远期目标、当前任务和重点,避免重复劳动和无用功,切实增强预防工作的内在活力和综合效能,全面保证预防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作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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