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4405|回复: 0

当前腐败产生的原因分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13 15:4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前腐败产生的原因分析
张俊华
什么叫腐败?腐败是违法与犯罪的总称,是渎职与谋私的结合,是作为与不作为的双向,是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集合。严重的腐败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
什么是预防职务犯罪?它是指对可能发生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及其他犯罪进行事前防范的活动。反腐是惩治于既然,倡廉是防患于未然。预防重于打击,打击促进预防。加强廉政建设,重在提高免疫力自控力,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加强勤政建设,重在增强事业心责任感,预防失职渎职犯罪。
尽管如此,我国当前腐败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有一个权威国际组织去年11月17日发表2009年全球“贪污观感指数”,有关指数是根据各地商人与分析师对各地公共部门贪污程度作出评价,以满分10分代表最清廉,零分最贪污。在全球180个国家和地区中,结果新西兰以9.4分的廉洁度排第一位,丹麦以9.3分排第2位,新加坡以9.2分与瑞典并列第3位,香港以8.2分与卢森堡并列第12位,中国内地3.6分排第79位。最贪污的国家是索马里,以1.1分排第180位,阿富汗和缅甸则分别以1.3分和1.4分排倒数第2和倒数第3。可见我国内地贪污腐败程度还是比较严重的。现在是腐败年年反,贪官年年新,就像割韭菜,没有断其根。可见一手硬一手软,也不是最好的反腐办法。只打不防,防不胜防。只防不打,腐败猖狂。又打又防,腐败下降。
我国目前的腐败问题是一个什么状况?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讲过,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全党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439件41531人,件数比上年减少3.3%,人数增加0.9%。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19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175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立案查处的省部级干部比2008年翻了一番。中纪委查办的省部级干部有17起,创历史新高。结合办案和预防调查,笔者认为当前腐败现象严重具有以下原因。
一、权力过于集中,是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在政治上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在经济上照搬前苏联计划经济模式,在文化上破旧立新,批孔子,基本上否定了中华传统文化,从中央到地方高度统一,整齐划一。特别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一把手权力太大、太多,并且又缺少监督和制约,还容不得不同的声音和质疑。这是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权力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因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法国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说过,公共权力有两个自然属性,一个是它的腐蚀性,一个是它的扩张性。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就是绝对的腐败。为什么美国、英国官员的腐败,远远没有我国现在严重和广泛?这是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一个县委书记、市长、省长在任几年,一旦东窗事发查出来,动不动就是贪污受贿几百万元、上千万元,甚至还有过亿元的。这不能不说体制性的障碍的确存在,助长了腐败的产生。
二、制度流于形式,是产生腐败的主要原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本来就是一道防火墙。从广义上将都叫制度,是机关单位设置的办事规则,用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能有效地制权、管物、用人,肯定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但是在制度建设中有几个问题没解决好。一是不习惯制度。由于我国几千年长期处于封建社会,形成人治而非法治的文化传统,老百姓总是寄希望于明君而不是崇尚法治。封建残余始终未能绝迹,认为制度束缚了人的手脚,像孙悟空的紧箍咒一样,管得太死,束缚手脚。作为领导,总是好专制而不好民主,作为群众,总是信访而不信法。二是不相信制度。有的地方、有的单位、有的领导相信人的柔性作用,不相信制度的刚性作用。一说建章立制,认为是搞文字游戏,敷衍上级,应付检查,美其名曰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活人能叫尿憋死?往往是制度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迎合上级检查,领导赞扬,让人参观、让人模仿,墙内开花墙外香。在行使职权时,千方百计绕过制度,以特事特办寻找违规理由,以协调关系为由降低标准,以获取自身利益滥用职权。常常是以服从大局、照顾关系、领导干预、自身利益为由越过红线,践踏规章,不按制度办事,为腐败盛行、权力寻租打开方便之门。一些贪欲过大的人借此机会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导致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件频频发生。三是不制定好制度。邓小平讲过,好的制度可以约束坏人,坏的制度无法保证好人做好事,反而使好人变坏。要建立科学严密完善管用的好制度。现在有的人认为设置了好制度是自我设限,减少、架空和放弃了自己的权力,办事无油水,吃喝无开支,出行不方便,没有实权下级不买账。现在机关组织考察学习外地、外单位多,这是好事,可以开阔视野,开阔思路,开阔胸怀。但往往是好的东西学不来,不好的东西学得快。许多人去过深圳,都说深圳接待招待自由随意,不劝酒不逼酒,不拼酒不酗酒,而内地人就是学不回来,喝酒搞得人很不舒服。有的地方纪委只好下文件规范招待饮酒。参观学习津津乐道别人的好经验好做法,最终领导感兴趣的大多是有利于提高自己权利和待遇的条款和做法,对义务和责任学的少,对管下级治群众卡目标的学得快。对员工提高待遇方面的不采纳,对目标责任很感兴趣。某市有一个局近年就规定,副局长每年拨招待费3万元、正局长拨10万元,实际情况是正常的、正规的招待局里承担了,操作的结果是领导将几万元名正言顺地装进了自己的腰包。有的局对这学得很快。现在建章立制有一种不好的倾向,就是“部门权力法制化、部门利益法制化、部门利益最大化”,利用制度打擦边球,谋取小团体利益和个人私利。某市委系统有一个部门,一把手是市委常委兼任,常务掌门人是副职,为了规避市纪委关于一把手不得分管财经的规定,他就钻空子说自己是副职,不是一把手,而将本单位的财政大权揽到自己手中。四是不落实制度。几乎每一起责任事故的发生,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都与制度不落实有关,制度不执行、不落实,成为发生腐败的重要原因,这不能不说是保障性的困扰。
三、监督疲软缺乏,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原因。监督就是制约制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规则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现在对腐败的监督类型很多,有法律监督、纪委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领导监督。一般单位都有三条监督线,单位系统直接监督,行业协会专门监督,纪委监察上级监督,少数单位还有检察机关预防监督。这些监督实质的问题是权力监督还是权利监督。而权力监督大于权利监督。为什么党员联名举报、群众集体上访的问题大多没有结果,引不起重视,虎头蛇尾,大事化小,压而不查,查而无果,就是因为党员群众监督是权利监督,力度不大,不如领导批示查办和纪检部门、反贪部门立案查办。现在监督有个弱区,我说它是弱区就是权力机关介入少,很谨慎,受限制,有条件。比如单位的一把手和地方党政一把手(像县、市、省),不是说当地同级的纪委、检察院想查就查,举报必查,而是有层级规定和职级规定。但是还有一句话,监督是弱区但不是盲区,不是说绝对没有人管、没有人查,而是要由上级纪委和上级检察院查,要备案,要审批,要研究,要权衡。因此,在监督方面,就出现了上级监督太远,难以发现;同级监督太软,不敢碰硬;群众监督太难,不知底细的问题。所以,职务越高,级别越高,层次越高,背景越深,查处越难,阻力越大,干扰越多,处理越难。这就是机制性束缚,影响了反腐败的深入和力度。
四、社会环境影响,是产生腐败的客观原因。这个环境有三个层次,一是家庭环境,二是单位环境,三是社会环境。从家庭环境看,贪官背后不是有一个贪老婆,就是有一个贪情人。从单位环境看,领导和一把手想贪污就拉下属入伙,案件要么不爆发,一查就是一窝子、一大串。或者是集体腐败,班子烂掉,全军覆灭。从社会环境看,现在办什么事都讲究潜规则,给回扣,托人情,找关系。潜规则越来越深,越来越普遍,越来越盛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喝玩乐不管事,溜须拍马会来事,官大心贪干坏事,人被双规要出事,兢兢业业干好事,干干净净才没事。当官的提拔干部明码标价,卖官鬻爵。有审批权的,吃拿卡要,有拍板权的索要回扣,求升办事的行贿送礼,打通关节,买通领导。现在安排进人,考公务员,选调生当干部,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笔试通过了,面试一定要找人,要花钱,否则就要莫名其妙地被淘汰。有人总结了两句话,不找关系肯定不行,找了关系不一定行。其实,我们生活在基层和底下的老百姓,每天散步聊天都听到别人在谈论这些事。社会环境的恶劣影响,的确为腐败盛行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和条件,就像我们生活在污染的环境里,谁也不能放弃呼吸一样,否则就要死亡。现在很多人就出现了亚健康状态,检查各项指标,也没有毛病,就是感到不舒服,没有劲。一个人办事要行贿是个人品质问题,一部分人办事要行贿是领导问题,一群人办事要行贿那就是制度有问题。如果我们生活在恶劣的政治环境里,就会感染许多政治腐败的怪病。这就是地域性空间被污染了,要治理好需要花漫长的时间和精力。
五、文化糟粕熏染,是产生腐败的历史原因。著名学者王亚南说过,“二十四史实际上是一部贪污史”。历代封建君王有一种观念,君不畏臣贪,而畏臣不忠,追求富贵合一,贵至富随。清王朝268年中,一、二品高官因为贪污被判刑的157人,其中死刑68人,最有名的是和珅,贪污受贿一亿几千万两银子。我们说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这没有错,的确如此。但留下的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在管理社会和执政方面,没有形成一套好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以及传统的、有效的、成熟的政治文明体系。传统封建文化负面影响,官本位思想和观念根深蒂固,代代相传,几乎每个人从小都被灌输读书——当官——发财的人生三部曲,现在相当多的人获取了文化上的支持和心理上的容忍,是默认和熟视职务犯罪的文化原因,这就是习惯性容忍。现在我们提出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叫做高唱正气歌,突出主旋律,实行大合唱,兼容多样性。但是在社会中,这只是官方价值观,每个人心中还有大众价值观和个人价值观。党要求我们执政为民,人民群众希望公务员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但不可否认,不是每个公务员都有这么高的境界和觉悟。如果我们要问,你在为谁工作?相当多的人想的是执政为单位,执政为自己,是保饭碗,挣工资,干点事,不出事,旱涝保收,养家糊口,找个单位过一生。抱这种想法的大有人在。这种人要么改变自己,提升层次,要么自甘落伍,走向反面。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共产主义学说,列宁和斯大林建立了苏联社会主义国家,只不过74年就红旗飘落。东欧骤变、苏联解体,那么多共产党员坚定的信念和信仰到哪里去了?可见历史文化传统对每个人是有着潜在的巨大的文化影响力的。在信息化公开透明的今天,舆论可以倡导但不能压制,否则适得其反。有的群体事件就是例子。
六、人的贪欲放纵,是产生腐败的直接原因。职务犯罪的主观原因是人的贪欲在起作用,客观原因是制度缺失和监督不力。从一般意义上分析,带有共性的原因是:人性的弱点、管理的漏洞、监督的缺失、打击的疲软。如果从微观上看,从犯罪学研究,职务犯罪有其自身的生成机理。就像一个人得流感,有传染源、传播媒介、传播途径、生命活体及个人免疫力低下等各种原因综合形成。职务犯罪的犯罪主体、犯罪原因、犯罪目标、犯罪机会这四个要素是形成职务犯罪最基本的因素,缺一不可。犯罪主体是形成职务犯罪的前提(公务员或工作人员),犯罪动因是形成职务犯罪的心理条件(贪欲),犯罪目标是职务犯罪的选择对象(公共资源),犯罪机会是职务犯罪的外在条件(管理漏洞和没有监督制约)。正是由于这四个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因素的互动和联动,才得以生成职务犯罪。我们都知道,老百姓不会发生职务犯罪,因为他没有职权、资源、机会,一个都没有掌握。机关的档案管理员和办公室写材料的文员,为什么不能发生贪污受贿,因为他没有掌握资源和机会。为什么说财会人员和行政审批人员容易发生职务犯罪,因为他有职有权,有机会,有资源,小人物只要有贪欲就能做成大案件。为什么领导干部容易搞腐败呢,因为它具备职务犯罪的四个基本要素。在一个集体腐败的班子中,为什么有的人没有形成职务犯罪呢?往往是同一班子成员中既有贪官又有清官。如我们在反贪侦查办案中,经常碰到这样的情节,有的副职或者说是胆小的,或者说是廉洁的都可以,有的收到贿赂后立即退还给行贿人,有的打进了纪委的廉政帐户上,有的交到了单位的财务部门或纪检组。说明有的人放纵贪欲,走向犯罪深渊,有的人节制或抑制贪欲,用廉政赢得自己当官的最大安全。这里有一个自律问题,就是对自己严还是不严。当然,人的贪欲克制要靠修养和境界,要靠把握和坚守,要靠敬畏和有德。圣人孔子说过:“食色性也”。好财好色是人的本性和天性。孔子见南子还成为千古之谜呢!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的人贪吃贪喝贪睡,长得胖一身病。有的人贪名贪利贪功,找关系活得累。有的人贪玩贪混贪赌,不敬业不学习。有的人贪财贪色贪生,专事坑蒙拐骗勾当。一个国家工作人员如果贪财贪色贪权,就会鱼肉百姓,祸国殃民,害人害己,害单位、害家庭、害子女。这就是人的劣根性膨胀的结果。
来源:正义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大连法律网 ( 辽ICP备11016413号 )

GMT+8, 2024-4-20 10:59 , Processed in 2.714887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