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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应注意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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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5: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应注意三个问题1 l! n* I' w) P+ e* o4 ?
杨森
3 u1 A( _4 @9 j, n  K 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负刑事责任但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综合其犯罪事实、情节及人身危险性,认为不立即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至于危害社会时,给其设立一定的考察期限及条件,并根据其考察期间的表现作出不起诉或者起诉决定的工作机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作为一种刑事司法探索,是对不起诉制度的完善。在探讨附条件不起诉时应注意三个问题。' C6 w/ G. V& O2 _+ }2 U6 V
一、严密对接四项制度,确保执法的合法性9 s. p3 W8 r. L% N& ^* R
1.注重与人民调解制度相结合。在附条件不起诉程序启动前,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提高案件调解效率。6 H0 Q, j  R- {. p3 Y- t$ Q  G
2.注重与刑事和解制度相结合。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前,充分听取、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促进犯罪嫌疑人悔过自新,并及时修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确保附条件不起诉程序顺利启动。% Q9 r5 Y! N! f; W" s( c
3.注重与案件风险评估制度相结合。在附条件不起诉操作过程中,由案件承办人对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的案件作出风险评估,即附条件不起诉后,是否会激化矛盾引发涉检上访事件和其他风险发生,及时评估风险、化解不安定因素,解除后顾之忧。
: d" k% B* A6 W2 H* Q 4.注重与社区矫正制度相结合。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限内,与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或其单位所在的村(居)委会、社区、学校等形成帮教网络,安排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到帮教条件成熟的社区从事公益活动进行定期考察,帮助其积极改造、悔过自新。
# |2 ?% `. g! H$ |: E% u 二、紧密结合个案特点,确保执法的合理性7 y$ I* u3 F' c5 U
1.针对同类案件,附加通用条件。附条件不起诉一般适用范围限定在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而在基层检察机关常见的罪名有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轻伤)、交通肇事罪等。在处理某一类案件时,附加相似、通用的条件,可以充分利用上一案件开拓的司法资源,节省检察人员的办案精力。  o% q; S( v. ?& u" ?7 s
2.针对具体案件,附加特殊条件。探索附条件不起诉过程中,注重个案性质、情节、被附条件不起诉人身份、家庭情况等的殊异性,在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附加一般条件的同时设定“因案制宜”、“因人制宜”的特殊条件,避免所附的条件“一刀切”而无实际考察效用,实现刑罚的个别预防与一般预防的有机统一。5 K$ t5 ]* i3 m0 |3 k3 {' K2 U' u
三、注重监督落实,确保执法的实效性和公正性' d, B+ h$ s" m( F
1.监督人员落实。在确定拟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后,落实案件承办人对该案一抓到底;严格考察帮教人,针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具体情况,有区别、有重点地选择帮教人,充分发挥帮教人的技能特长,确保帮教的效果。
! O+ U# |/ ^, u  a 2.监督案件落实。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办理流程,做好案件汇报、人员考察、意见反馈等工作,并制作好相应表格存档备查,确保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质量。针对帮教人,由其在检察机关设计的固定表格《帮教考察鉴定表》内填写被帮教、考察人在考察期限内的表现,填写考察评定意见,既保证帮教落实又做到归档完备;针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由其定期向检察机关汇报平时表现,在《被附条件不起诉人个人表现汇报表》中填写其在考察期限内从事社区公益劳动、思想转变的情况等,便于检察机关及时掌握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矫正落实效果,及时掌握犯罪人犯罪心理的改造情况;针对案件承办人,由其填写《被附条件不起诉人信息登记表》,全面记录帮教人与被帮教人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犯罪事实、附加条件、帮教措施等基本信息,以备案件日后的核查和对社区矫正情况的监督,做到承办人心中有数。
% k7 r5 C2 x9 d& h: @* x4 ] 3.监督全程考察。在启动附条件不起诉程序后,案件承办人定期走访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所在单位、村(居)委会、社区、学校等帮教组织人员,全面听取意见,并制作笔录附卷,作为实行附条件不起诉的重要参考;在考察期间,检察机关负责督促帮教组织定期反馈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表现情况,作为考察期满后如何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作出处理的书面依据;考察期满后,由专职检委会委员、监察部门人员、案件承办人组成联合考察组,进行综合考察评定。% B9 }, I7 G5 N: Z; q! U
(作者为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G" t9 Y: r7 @# j+ F/ C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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