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900|回复: 0

公诉权天生具有监督的属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13 15: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诉权天生具有监督的属性
关于公诉权与法律监督之间的关系,国内学界一直存在巨大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二者水火难容,否则公诉人便成为“法官之上的法官”;另一种观点认为二者相互一致并行不悖。笔者认为,公诉权天生就具有监督的属性,公诉权与法律监督之间并不矛盾。下面从历史和知识两个纬度进行考察。
(一)作为一种事实的历史性考察。公诉权所具有的与生俱来的监督属性、与监督职能天然的一致性,一直是一种事实上的存在。这一点只要我们对公诉权进行一个简单的历史性考察,便不言自明。
公诉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一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公诉制度源于欧洲。在追诉犯罪方面,各国在历史上曾长期实行私人追诉主义,随着人们对犯罪认识的逐步深化,国家主动参与刑事诉讼,产生了公共诉讼,逐步演变到纠问式诉讼。纠问式诉讼是中古时期盛行于欧陆的刑事诉讼程序,由法官一手包办刑事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衡不能满足人类司法文明发展的需要。伴随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国家权力构造中审判权与控诉权分离,专门行使控告职能的检察官制度应运而生。十三世纪,法国国王指派代理人为其处理皇家私人事务,其后,这种代理人逐渐发展为代表国王向审判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人,后又不断扩大到刑事案件,近似现代检察官提起公诉。法国1789年革命胜利后的初期,在激烈反对封建纠问式的声浪中,以拿破仑为代表的法国资产阶级进行司法体制上的改革,逐步形成刑事诉讼中预审、追诉、审判三大诉讼职能的构造。这种模式一方面继承了弹幼主义和纠问主义诉讼方式的合理部分,另一方面实施了刑事诉讼方式的一些突破性改革,那就是实行检察与审判的分离、侦查与审判的分离,由专门的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进行控诉。
从上述历史考察看,公诉制度产生的动因在于破除纠问式诉讼,确立诉讼上的权力分立原则,打破法官一手包办局面,实现权力制衡和监督。我国台湾学者林钰雄一针见血地指出,检察官制“创设目的一方面乃为废除由法官一手包办侦、审的纠问制度,制衡法官权力,另一方面也为防范法国沦为警察国,控制警察活动。换言之,检察官扮演国家权力之双重控制的角色。既要保护被告免于法官之擅断,亦要保护其免于警察之恣意”。
(二)作为一种理论的知识性检讨。如前所述,既然公诉权所具有的监督属性作为一种事实上的存在,也没有人否认公诉权、检察权具有监督和控制法官、警察的双重功能,那么为什么在许多国家,人们既没有对检察权从监督属性的角度进行解读?这与国内学者解读检察权和公诉权的理论前提有关,因此,有必要从理论的纬度进行考察。
西方国家权力结构的解读是遵照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的基本理论架构来进行的,按照这个理论架构,国家权力普遍按照立法、行政、司法的模式划分为三大类,没有将监督权单列。正如海德格尔所言,“任何一种理解总是在前理解的基础上进行的”。建立在“三权分立”这样一个前理解语境下,自然不会把检察权归结于监督权,而只能将其归结为司法权或行政权,也正因为如此,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也曾经对于检察权是司法权还是行政权形成长达百余年的争论。国内学界对公诉权监督性质的质疑、对公诉权与法律监督权之间矛盾的虚构,根本原因都是因为陷于三权分立这一前理解语境中而不能自拔。英国学者詹宁斯在《法与宪法》一书中指出,“英国、美国、法国这三个伟大的民主国家其后的历史表明,对孟德斯鸠的理论在实践中的解释和适用可以有不同的方式。如果具有一定合理性的政治理论获得了普遍的承认,并用清晰的语言表达出来,那么它本身就变成了一种公理;人们也会忘记它成立的原始理由,并可能把它应用于并非原始的目的。”事实上,公诉权的监督属性是客观存在的,不能因为“三权分立”的前理解而否认其存在,一旦跳出三权分立的理论窠臼,看到司法权、立法权、行政权之外还有监督权,那么公诉权的监督属性不仅在事实上得以呈现,在理论上也得以圆满。实际上,德国关于检察权是司法权还是行政权的争议,最终以斯密特的司法官署说平息了争论而成为迄今为止的通说,实际上是跳出了三权分立的理论前提,直接承认检察官的双重监督性质,这是国内学界所忽略的。对此,我国台湾学者林钰雄指出,司法官署说“与其说是理论上解决了争论百余年的行政官———(司)法官之争,毋宁说是跳出此一争论的思考窠臼,因为本说并未真正回答传统的提问方式,也不认为此种提问方式有何重大意义或可资解决何等问题……以中介地位或双重性质为蓝本,从检察官具体的任务与义务出发,据此探究上命下从的界限及身份保障的必要,这是其提出后立刻跃居通说地位的原因。”
(作者单位:葛冰 李勇 陈德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检察日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大连法律网 ( 辽ICP备11016413号 )

GMT+8, 2024-5-5 02:02 , Processed in 1.112736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