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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侦查主体良好心理素质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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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4: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法制进程的加快和反腐败力度的加大,对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要求也不断提高。修改后的刑诉法关于12小时传讯时限和律师提前介入侦查的规定,以及"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列入宪法修正案等表明,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严格程序、保障人权、规范行为的要求进一步凸显出来,这也使检察机关长期以来依赖强攻硬取、疲劳战等单纯的侦查措施办案的传统办案模式失去了生存的法律基础。因此,在法律的框架内,按照侦查工作的规律、特点,提高侦查谋略在整个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中的含量,以智取胜、以谋破案,既是职侦侦查工作新的出路,也对广大职侦干警探索侦查工作新经验和提高侦查工作水平提出了新的、迫切的要求。职务犯罪侦查谋略不同于侦查措施,属于方法论的范畴,侦查谋略是侦查措施运用的灵魂,只有将侦查手段,方法与计谋,策略有机地结合起来,即通过侦查措施的综合运用使侦查谋略具体化,方能获取最佳侦查效益。贪污贿赂犯罪分子主体身份的特殊性,其作案手段的隐蔽性,犯罪方法的智能性,反侦查的诡诈性和强对抗性以及贪污贿赂窝串案本身所具有错综复杂等特性决定,要实现侦查谋略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的成功运用,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正所谓"谋事在人",这就意味着对侦查主体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还应具备坚强的意志、敏锐的洞察力、快捷的反应能力、正义的情感等心理素质。良好的心理素质就是无形的战斗力,它可以提高侦查主体积极思维,控制和驾驭局势的能力,灵活运用计谋,策略,实现客观条件与实际可能的最佳结合,从而有效地提高侦查效率。实践中,面对同样的外部客观条件,同样的案件信息、对象,不同的侦查主体的反应和获取的结果却往往大相径庭。究其原因,最根本的是作为侦查主体个体心理品质上存在差异,本文试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作为一个优秀侦查主体应具备的心理素质。心理素质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价体系,它涉及到主体心理的各个方面,由多种具体的心理品质所构成,主要应包括:
一、认知品质。侦查主体的认知心理建立在自身的知识结构上,具备厚重的知识结构,是获得多层面、多角度认知能力的基础。因此,培养良好的认知心理需要对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更新和积累。它包括法学知识、侦查技能、哲学和思维科学、自然科学知识,经济管理知识等等。职务犯罪侦查的特殊要求决定侦查主体良好的认知品质应具有以下特点:
1、感知快速。侦查主体的感觉器官必须反应灵敏,机能健康,有很强的感知能力。正如现代物理装置中的传感器一样,如果敏感度差或对信号无反应,后续工作就无从谈起,因此侦查主体在侦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对案件信息都应感知无误,准确即时发现刺激源,查找到刺激物,迅速作出反应,并能准确意识到其在案件侦破中的价值和作用。如在分析线索,处理信息时能快速找到侦查点或确定侦查方向,询问犯罪嫌疑人时能快速捕获矛盾点,找到薄弱环节,形成突破。实践中机敏的侦查主体也会因长时间注意力高度集中引起的疲劳、众多干扰信息的存在等降低感知能力,表现为注意力分散,对关键信息听而不闻、视而不见,这不属于心理范畴,应合理调剂,避免发生。
2、判断正确无误。侦查主体在感知的基础上,必须作出正确的判断,方能推动侦查活动向纵深发展,其中包括对案件性质的判断,对犯罪动机的判断,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可信度的判断,证据呈现的型式和获取的有效、便捷方式、途径的判断,以及事物、事态孰重孰轻,孰急孰缓等等的判断。如果在这些关键问题上不能作出正确判断,就不可能有效展开工作,甚至贻误战机,误入歧途,陷入被动。实践中通常表现为:缺乏思维的独立性,面对复杂案情,缺乏独到见解;缺乏思维的灵活性,跟不上案情的变化,由犯罪嫌疑人牵着鼻子走;缺乏思维的严密性,不能通过一系列的分析、比较、推理、概括等思维活动,作出准确判断;缺乏思维的目的性,没有明确思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甚至只在枝节问题上纠缠不休等等。
3、想象丰富开阔。侦查主体的想象是和联想密切相关的,想象力可以拓展侦查主体思维的深度和广度,而联想可以使侦查主体的思维形成跳跃,而不是孤立、割裂地看待事物。它们都是分析和认识案情不可缺少的心理形式。侦查主体必须善于根据有限的证据材料和外部信息,分析判断案件各种层面的可能性,只有具备开阔丰富的想像力和巧妙丰富的联想,才能将现有证据、综合知识,侦查经验融为一体,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举一反三,作出正确判断,获得案情总体或局部上的突破或顿悟。然后再据此展开侦查,搜集证据,用事实来证明想象和联想的正确性,从而对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进行认定或否定。所以,侦查主体的想象力和联想力,对案件侦破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通常表现为:面对同样多的线索,有的侦查主体认为无从下手,而有的则认为有隙可击;面对同样微弱的信息,如犯罪嫌疑人或证人的一句话,有的侦查主体认为无关紧要,听而不闻,而有的则紧抓不放,有所斩获。侦查主体丰富的想象力,是建立在丰富的经验、阅历和广博知识的基础之上的。一个侦查主体经历的案子越多,阅历越深,知识越渊博,其想象能力就会越开阔丰富。所以,发展想象力这种心理品质,必须在学习科学知识、积累侦查经验、增强社会阅历这几个方面狠下功夫。
二、情感品质。侦查主体的情感品质是对其心态和感情方面的评价,是通常人们所说的“情商”,它不直接产生工作成效,但是它可以直接影向、左右侦查主体能力的发挥,决定其工作成效的好坏。侦查主体积极的情感可分三类:
1、控制和利用激情。激情可以使侦查主体保持旺盛的精力和高昂的斗志,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贯穿始终的是一种发掘性的、创造性的工作,灵感、顿悟和想象不可缺少,主体处于激情状态下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工作成效。然而处于激情状态的侦查主体往往又会理智淡化,感情用事,从而削弱自身的感知、判断能力;容易失去理智而感情用事,出现过火行为;还会使自己的认识范围缩小,控制自己的能力减弱,不能正确评价自己行为的意义及后果。因此,应当培养侦查主体在善于利用激情的同时学会控制激情,才能驾驭情感,始终把握侦查工作主动权。
2、保持明快的心境。侦查主体的心境积极与否,对侦查工作影响很大。保持积极乐观的心境,能使侦查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的发挥,大大提高攻坚能力和工作效率。这种乐观向上的心情不仅仅可以使自己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减轻心理压力,而且具有较强的渲染力.当然,由于侦查工作中不可能事事随心,处处如意,偶尔出现消极的心境也属正常,问题是必须善于对自己的心境进行调节。尤其是负责侦查指挥工作的人员,遇到困难时,独自一人心境低落可以,一旦出现在部属、同事面前,就应当精神焕发,谈笑风生,判若两人,这样才不至于把消极的心境传染给别人,避免影响侦查活动正常进行。往往克服困难、突破案件的办法在部属、同事那里,在群策群力的积极作为之中。
3、保持持久的热情。热情综合了心境和激情的特点,但比激情持久,比心境强烈、深刻。作为侦查主体,要对侦查事业有极大的热情,否则难当此任。这种持久的热情源于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憎恶、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神圣使命感,铲除罪恶、申张公平正义的职责感,以及个人对事业、自身价值实现的追求。只有凭借满腔的热情,才能知难而上,能打硬仗,敢打硬仗。畏难情绪是侦查主体缺乏热情和追求在侦查工作中遇到困难时反映出来的无所适从的心理反应。
三、意志品质。意志即是主体根据确定的目的调节支配自身行动,克服困难,去实现预定目标的心理状态。侦查主体在意志方面的积极心理表现为:在明确的侦查目的指导下,能克服困难,排除干扰,忘我工作,积极主动控制对案件的侦查活动,包括:
1、自觉性。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是一种有目的的主动进攻,因此,侦查主体对自己意志行为的目的理解越深刻,就越能自觉地使自己的意志行为符合侦查工作的要求,这种自觉性源于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侦查主体越是意识到肩上重担的分量,越能激发自身的主动性,进而勇于面对种种压力和阻力,坚定不移地把案件办下去,直至侦破。侦查主体的意志如果缺乏自觉性,就会在侦查中不坚定,无主见,容易受外界的干挠和左右,或固执己见,一意孤行,由此把侦查工作引向邪路,陷入被动的局面。
2、果断性。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中,情况千变万化,很多机会稍纵即逝,侦查主体的意志必须具有果断性,才能根据所获信息,明辨是非真伪,正确而迅速地做出决策,赢得宝贵的时间。做出决策之后,又会毫不犹豫地付诸侦查行动,必要时敢于冒一定的风险,决不迟疑退却,并能随着事态的发展、变化,变中求胜,以新对策应付新变化,牢牢把握侦查主动权,事半功倍。侦查主体的意志如果缺乏果断性,就会在侦查中优柔寡断,把握不住稍纵即逝的机会,贻误战机,使侦查工作陷入僵局,甚至客观上放纵犯罪。实践中只凭主观臆想做出决定,进而轻举妄动,鲁莽从事,盲目蛮干,这不属于我们所说的果断性心理品质范畴。
3、坚韧性。贪污贿赂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一般都会有相对“冷静和理智”的预谋的过程,而且往往从预谋犯罪就开始做反侦查准备,犯罪后尤其是案发后又会继续下去,给侦查工作造成巨大困难。这就要求侦查主体的意志必须有顽强的坚韧性,侦查中要不怕挫折和失败,不怕任何困难,有案件不破决不罢休的坚定信念。实践中许多重大疑难案件的侦破,正是凭着侦查主体百折不挠的意志,最终获取关键证据,从而使侦查局势"柳暗花明",拿下全案的。侦查主体的意志如果缺乏坚韧性,就会错误地估计自己的侦查水平和能力,夸大不利因素的影响,过高估计犯罪嫌疑人的对抗能力。遇到挫折和困难就垂头丧气,不思进取,或放弃主观努力,最终导致侦查工作失败。
当然个体的心理品质有其固有特性。有些可以通过学习、训练得以提高,有些经过阅历、经历的增加而增长,而有些则是自然天成,如个体的性格品质,不好改变。因此我们不能无视客观条件差异而盲目追求侦查主体人人心理品质达到至高境界,在要求不断学习、训练、提高的同时应认真考查每个个体心理品质的闪光点,取其所长。有的可能敏锐性强,有的可能分析、处理和加工信息的能力即判断能力强,有的可能想象力丰富,还有的可能特别能吃苦、责任心特别强等等。只要侦查组织、指挥得当,合理调配和布局,我们总可以取众人之长,让侦查群体复合成为最强人格品质面对犯罪嫌疑人。实践中只要我们充分挖掘群体资源,做到人员搭配最优化,努力营造出职务犯罪侦查整体战的良好格局,确保侦查一方在精神和心理品质对比中占据绝对优势,成为成功运用策略、计谋的有力保障,再狡猾的犯罪分子都会在交锋中败下阵去,再坚固的攻守同盟堡垒都会被攻破。
刘茂林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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