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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提高服务和谐社会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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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4: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年7月27日上午,武汉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武汉市检察机关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研讨会,全市检察机关共有40多篇论文参加交流。市院孙应征检察长、喻存中副检察长,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助理、中国法学会刑法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齐文远出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各区院的副检察长以及部分获奖论文的作者。7 y& t* n# x% _0 z- e
我院公诉科盛婷玉同志撰写的题为《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研究》一文在此次研讨会上荣获三等奖。该篇论文主要从五个方面对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进行了论述,首先谈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检察机关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意义和作用,其理论渊源和现实基础、指导原则和工作模式,然后主要对检察业务中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主要做法加以分析,并对我院公诉科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好的做法展开论述,最后对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此文理论性强、论证深入、联系实际、有所创见,受到在场专家、学者的好评。
) [2 K7 v2 X3 u) u 之后,马克昌教授谈到我们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要了解该政策出台的背景是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对过去严打政策的理性反思,现在提倡“非犯罪化、非刑罚化、非监禁化”的处理方式。并且对该刑事政策要有一个准确的定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仅仅是司法政策,也是立法、执行政策,它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贯穿于整个刑事活动的始终。最后,孙检作了重要讲话,号召我们要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以法律为准绳”,并结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神,在检察工作中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互补、宽严有度”。
0 l8 d+ p+ t! ^. C 通过此次研讨会交流论文,我们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学习了各个区院和市院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好的经验,并进行总结加以借鉴,为今后工作中更好地贯彻“宽严相济”找到了新思路、新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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