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3063|回复: 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解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13 10:2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5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59次会议通过自2005年8月11日起施行)
2005年8月1日法释[2005]10号
为准确认定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三节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现对国有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解释如下:
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有公司、企业人员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大连法律网 ( 辽ICP备11016413号 )

GMT+8, 2024-4-29 22:08 , Processed in 1.090228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