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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房地产交易中心个人业务所需材料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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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10: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个人业务 — 01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一、申请人
开发商和购房人
二、所需提交材料
1、大连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测绘图(原件)(请先行到3楼测绘窗口办理)
3、完税凭证(原件)(请先行到旧楼4楼办税服务厅缴税)
4、维修基金收据(原件)(请先行到旧楼4楼办税服务厅收费窗口缴纳)
5、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6、已备案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同(原件)
7、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8、开发商已做初始登记的项目,加初始登记产权证(盖起封印)
9、凡外国人、港、澳、台人及外资企业单位购买商品房需合同公证,其提供的身份证需翻译公证。

三、办事流程
请您携带上述材料到我中心2楼排号等候办理,受理完毕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即时领证。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明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属于历史遗留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如2005年2月前签订合同的部分房屋)且未进行合同备案的,请到3楼综合业务窗口办理。
3、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信访投诉请到法律事务科(303室)


个人业务 — 02
个 人 二 手 房 买 卖

一、申请人
买卖双方(注:卖方夫妻双方共同到场)
二、所需提交材料
1、完税凭证(原件)(请先行到旧楼4楼办税服务厅缴税)
2、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3、产权证(原件)
4、资金托管合同或二手房交易付款具结声明(原件)
5、买卖合同(原件)(到我中心受理窗口当场签写)
6、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事流程
请您携带上述材料到我中心2楼排号等候办理,受理完毕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明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卖方夫妻双方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买卖当事人涉及外国人、华侨或港澳台胞的,买卖合同应公证。
4、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信访投诉请到法律事务科(303室)


个人业务 — 03
赠   与

一、申请人
赠与人与受赠人(注:赠与方夫妻双方共同到场)
二、所需提交材料
1、完税凭证(原件)(请先行到旧楼4楼办税服务厅缴税)
2、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3、产权证(原件)
4、赠与合同公证书或经公证的赠与书和受赠书(原件)
5、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事流程
请您携带上述材料到我中心2楼排号等候办理,受理完毕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3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明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赠与方夫妻双方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信访投诉请到法律事务科(303室)

个人业务 — 04
继   承
一、申请人
继承人      
二、所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产权证(原件)
3、继承公证书或有关继承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4、完税凭证(原件)(继承公证书中明确表明有偿让度继承权以及被继承人的配偶将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转让其他法定继承人及代位继承等情形均需先行纳税)
5、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事流程
请您携带上述材料到我中心2楼排号等候办理,受理完毕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即时领证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明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继承并出具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请到3楼司法协助窗口办理。
3、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信访投诉请到法律事务科(303室)

个人业务 — 05
接 受 遗 赠
一、申请人
受遗赠人
二、所需提交材料
1、完税凭证(原件)(请先行到旧楼4楼办税服务厅缴税)
2、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3、产权证(原件)
4、继承公证书或有关继承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5、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事流程
请您携带上述材料到我中心2楼排号等候办理,受理完毕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明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信访投诉请到法律事务科(303室)


个人业务 — 06
以  房  抵  债

一、申请人
抵债双方(注:抵债方夫妻双方共同到场)
二、所需提交材料
1、完税凭证(原件)(请先行到旧楼4楼办税服务厅缴税)
2、产权证(原件)
3、抵债合同或抵债协议(原件)
4、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5、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事流程
请您携带上述材料到我中心2楼排号等候办理,受理完毕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明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抵债方夫妻双方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信访投诉请到法律事务科(303室)


个人业务 — 07
拍   卖   房   屋
一、申请人
买方
二、所需提交材料
1、完税凭证(原件)(请先行到旧楼4楼办税服务厅缴税)
2、产权证(原件)
3、委托拍卖合同(原件)
4、拍卖成交确认书 (原件)
5、拍卖公告 (原件)
6、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7、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事流程
请您携带上述材料到我中心2楼排号等候办理,受理完毕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以拍卖形式购买二手房而不能提供原产权证的,应先到3楼司法协助窗口公告作废原产权证,再持《公告》和《查档证明》办理登记;
2、法院委托拍卖,并出具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请到3楼司法协助窗口办理;
3、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信访投诉请到法律事务科(303室)

个人业务 — 08
房屋坐落变更

一、申请人
产权人
二、所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产权证(原件)
3、地名办(或公安部门、街道办事处、物业公司、开发商、原
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房屋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4、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该房正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交银行同意变更登记的证明和他项权证(原件)
三、办事流程
请您携带上述材料到我中心2楼排号等候办理,受理完毕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即时领证 。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明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社区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须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3、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信访投诉请到法律事务科(303室)


个人业务 — 09
离 婚 析 产

一、申请人
原夫妻双方
二、所需提交材料
1、原夫妻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产权证(原件)
3、完税凭证(原件)(一方婚前财产根据离婚协议,双方约定归另一方所有需先行纳税)
4、协议离婚,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原件、复印件)
   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离婚判决书(原件、复印件)
   法院调解离婚的,提交离婚调解书(原件、复印件)
5、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该房正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交银行同意变更登记的证明和他项权证(原件)
三、办事流程
请您携带上述材料到我中心2楼排号等候办理,受理完毕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即时领证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明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本业务由原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办理,如另一方不配合的,请先到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法院离婚调解书、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协助执行,然后到3楼司法协助窗口办理。
3、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信访投诉请到法律事务科(303室)

个人业务 — 10
依夫妻关系增加共有人

一、申请人
夫妻双方
二、所需提交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产权证(原件)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该房正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交银行同意变更登记的证明和他项权证(原件)
三、办事流程
请您携带上述材料到我中心2楼排号等候办理,受理完毕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即时领证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明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申请登记的房屋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婚前取得的,应申请办理二手房买卖或赠与手续。
3、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信访投诉请到法律事务科(303室)

个人业务 — 11

姓 名 变 更

一、申请人
产权人
二、所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产权证(原件)
3、记载有曾用名与现用名内容的户口簿(原件)
  (户口簿未记载曾用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曾用名与现用名变更证明)(原件)
4、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该房正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交银行同意变更登记的证明和他项权证(原件)
三、办事流程
请您携带上述材料到我中心2楼排号等候办理,受理完毕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即时领证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明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户口簿应是公安部门一体打印的。
3、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信访投诉请到法律事务科(303室)


个人业务 — 12

现役军人姓名、身份证件件变更

一、申请人
产权人
二、所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件明(原件、复印件)
2、产权证(原件)
3、军官应提交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政治处、政治部、直工处、直工科、直工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士兵应提交所在部队团以上司令机关(军务股、军务科、军务处)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4、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该房正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交银行同意变更登记的证明和他项权证(原件)
三、办事流程
请您携带上述材料到我中心2楼排号等候办理,受理完毕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即时领证。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明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信访投诉请到法律事务科(303室)


个人业务 — 13

居民身份证件号变更、护照转居民身份证件变更


一、申请人
产权人
二、所需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产权证(原件)
3、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4、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该房正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交银行同意变更登记的证明和他项权证(原件)
三、办事流程
请您携带上述材料到我中心2楼排号等候办理,受理完毕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即时领证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明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信访投诉请到法律事务科(303室)


个人业务 — 14

加入外国籍后姓名变更


一、申请人
产权人
二、所需提交材料
1、经公证的护照中文译本(原件、复印件)
2、产权证(原件)
3、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4、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5、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该房正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交银行同意变更登记的证明和他项权证(原件)
三、办事流程
请您携带上述材料到我中心2楼排号等候办理,受理完毕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3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明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信访投诉请到法律事务科(303室)


个人业务 —15
   住 宅 分 证
一、申请人
产权人
二、所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产权证(原件)
3、分户测绘平面图(原件)(持质量监督科测绘联络单到3楼测绘窗口办理)
4、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该房正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交银行同意变更登记的证明和他项权证(原件)及抵押额按分证房屋重新分配的明细
三、办事流程
请您先到我中心3楼质量监督科提出分户申请,经工作人员实地查看确认符合分证条件后,持测绘联络单到3楼测绘窗口办理分证测绘。之后携上述材料到3楼质量监督科办理,受理完毕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申请住宅分证的,需经登记机构实地查看确认是否符合分证条件;
2、住宅分割后,必须是规划设计的独立套。不能满足独立套条件的不予受理;住宅按规划设计为独立套的,不能再予以分割,申请分证的不予受理;
3、原设计为跃层的住宅,申请分证的不予受理;
4、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明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5、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信访投诉请到法律事务科(303室)

个人业务 — 17
非住宅小户型改造分证
一、申请人
产权人
二、所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4、改造竣工后建筑质量合格检验证明(原件)
5、改造竣工后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原件)
6、分户测绘平面图(原件)(持质量监督科测绘联络单到3楼测绘窗口办理)
7、地名办建筑物门牌号码批复(原件、复印件)
8、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该房正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交银行同意变更登记的证明和他项权证(原件)及抵押额按分证房屋重新分配的明细
三、办事流程
请您先到我中心3楼质量监督科提出分户申请,经工作人员实地查看确认符合分证条件后,持测绘联络单到3楼测绘窗口办理分证测绘。之后携上述材料到3楼质量监督科办理,受理完毕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1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非住宅分割后应具备独立使用功能、明确的界限和唯一编号;
2、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明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信访投诉请到法律事务科(303室)

个人业务 — 18
自然人个人投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注销后房屋产权变更为个人所有

一、申请人
该自然人
二、所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产权证(原件)
3、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4、工商局出具的该自然人为企业唯一投资人《查询卡》(原件)
5、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该房正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交银行同意变更登记的证明和他项权证(原件)
三、办事流程
请您携带上述材料到我中心2楼排号等候办理,受理完毕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对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先办理企业注销登记后再持上述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2、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明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3、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信访投诉请到法律事务科(303室)


个人业务 — 19
房改房面积变更

一、申请人
产权人和房改售房产权单位
二、所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产权证(原件)
3、房改售房产权单位出具的房价计算核算表及分户平面图(原件)
4、房地产档案馆出具的原房价计算核算表及分户平面图(复印件)
5、原产权单位出具的面积变更证明(原件)
6、面积变更后房改售房发票(原件、复印件)
7、面积变更后维修基金发票(原件、复印件)
8、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该房正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交银行同意变更登记的证明和他项权证(原件)
三、办事流程
请您携带上述材料到我中心3楼综合业务窗口办理,受理完毕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3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明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信访投诉请到法律事务科(303室)


个人业务 — 20
补 发 产 权 证

一、申请人
产权人
二、所需提交材料
1、查档证明(原件)(请先行到房地产档案馆开具)
2、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该房正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交银行同意补发权证的证明和他项权证(原件)
三、办事流程
请您携带上述材料到我中心3楼司法协助窗口办理,受理完毕后到501办公室缴纳公告费,自公告见报之日起1个月期满后,产权人持身份证件到司法协助窗口办理登记,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公告期一个月,无人提出异议的,即时领证。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明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信访投诉请到法律事务科(303室)


个人业务 — 21
补发预告登记证明

一、申请人
预告登记指向的有物权请求权的权利人
二、所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登记簿查询记录(原件)
3、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已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补发该项登记上一手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的,需提交抵押权请求权人同意补发的证明(原件)、相应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
三、办事流程
请您携带上述材料到我中心3楼司法协助窗口办理,受理完毕后到501办公室缴纳公告费,自公告见报之日起1个月期满后,权利人持身份证件到司法协助窗口办理登记,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公告期一个月,无人提出异议的,即时领证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明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信访投诉请到法律事务科(303室)


个人业务 — 22
换发损毁的产权证

一、申请人
产权人
二、所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产权证(原件)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该房正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交银行同意换发权证的证明和他项权证(原件)
三、办事流程
请您携带上述材料到我中心2楼排号等候办理,受理完毕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3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明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产权证损毁严重或产权证内页主要内容缺损的应按补证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3、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信访投诉请到法律事务科(303室)


个人业务 — 23

换发历史遗留的旧版产权证
一、申请人
产权人
二、所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旧版产权证(原件)
3、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该房正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交银行同意换发权证的证明(原件),在办理换证手续同时办理他项权证
三、办事流程
请您携带上述材料到我中心2楼排号等候办理,受理完毕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明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产权证损毁严重或产权证主要内容缺损的应按补证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3、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信访投诉请到法律事务科(303室)


个人业务 — 24

换发损毁的预告登记证明
一、申请人
预告登记指向的有物权请求权的权利人
二、所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3、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已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换发该项登记上一手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的,需提交抵押权请求权人同意换发的证明(原件)、相应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
三、办事流程
请您携带上述材料到我中心2楼排号等候办理,受理完毕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明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证明损毁严重或主要内容缺损的应按补发登记证明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3、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信访投诉请到法律事务科(303室)

个人业务 — 25
更 正 登 记

一、申请人
产权人
二、所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产权证(原件)
3、证明产权证或登记簿记载错误的相关材料
4、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1、该房正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交银行同意变更登记的证明和他项权证(原件)
    2、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提交产权人同意更正的证明(原件)
三、办事流程
请您携带上述材料到我中心3楼质量监督科办理,受理完毕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 、登记时限
即时领证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明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您到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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