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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社会真是 有钱可以让鬼推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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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2 17:2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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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海军:砖寨营乡党委书记


、郝海军2004年下半年,协王村至前屯五个村搞农业开发,开发中应配备机井、变压器、修下水管和汽路,但是只有羊羔屯、官村下水管用了一小部分,其它设施款全由郝海军本人变卖私吞,郝海军搞开发区上面给拨了多少款一查便知。
2、前屯新市场增收土地款七十万元,计划修围墙、按变压器和北大门,却只是口头说说而以并没有实施,七十万块钱到哪里去了。
3、2004年多收农业税,被农民集体上告,为此事还登过农民报,受过处分。
4、砖营乡协王村砖厂195亩土地交承包费不清楚,我要求清查。
5、郝海军在调离砖营乡时带走刚收的现金二十万元。
2003年郝海军带领30多人丈量苗圃厂和砖厂土地。其中有法庭和派出所的人,“我看他们来了那么多人问他们想干什么”郝海军说:“这是乡政府的土地,我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你没权过问”我反问郝海军我是承包人我为什么不能过问,郝海军说:你不能承包了,一句话了事,真是仗势欺人啊。
        2003年我多次催要8.9亩地承包费,郝海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我8.9亩地达6年之久,却没有交给我承包费,我和郝海军协商我向乡政府交的10000元承包费中每年去除8.9亩地的承包费,郝海军却耍无赖不予理睬,反将我告上了乡法庭,法庭却将我的辩解理由视为无理取闹,却不解决我8.9亩承包费的问题,我反问庭长这是为什么?庭长说:“不这样,除非我这庭长不想干了”。无奈我向县法庭上诉,希望县里能为我主持公道,找遍了所有的法庭领导却没有人敢给我立案。我的冤无处可申,郝海军用种种胁迫手段将我逼到了负债累累下场。这发生的一切只因为我是个无权的老百姓而郝海军却是个父母官胡海庆是省人大代表吗?
1994年元月至2004年我与苏村乡经委签订了95亩的苗圃厂承包合同,当时的承包费是每年4000元,因当时乡政府在苏村信用社的贷款和其他借款55212.3元强行转到了我的名下,当时乡政府承诺将其中2000元交给乡里2000元还贷。直至2003年11月合同到期后又重新签订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苏村乡政府既合并后的砖寨营乡政府每年借口乡财政困难,将我本该还贷的2000元也一并收走,并未按合同规定执行,让我变相承担了55212.3元的借贷及10几年的利息,因乡镇府没有按规定还贷,信用社两次诉讼到法院强制索要贷款并将我分别拘留两次各十五天,我的债务问题该如何解决,我要求继续承包土地每年逐次还欠贷款。
        2004年6月29日上午胡海庆带领十几个人到我砖厂耕种的地里修路,毁坏我种植的棉花一亩多,当我发现进行阻拦,胡海庆说:“该地已承包给我了,我有承包合同”我便问:“承包费是多少?”胡海庆说:“承包期10年,承包费10万元”这时我才知道苗圃场已发包给他人,自己却不知道。被申诉人明知我是原承包户又投数万元种植了庄稼。7月16号胡海庆带领数十人用秸杆粉碎机把我即将收获的玉米、大豆、花生等农作物全部粉碎,被毁坏农作物直接经济损失8万余元,眼看到手的好收成却被冀韵海和胡海庆给毁坏了,请问人性何在,法理何在,是否维护和保护俺老百姓根本利益。7月15日上午11时许冀韵海到苗圃场气势凶凶地对我说:“苗圃场承包权已经归别人所有了,你们还继续在别人的承包土地中种植农作物,属于侵权行为,”我问法院何时下的判决,何时开的庭,怎么我是当事人我不知道?冀韵海说:“法律文书在法庭里你上车我们一块到法庭看,我不知其因上了车去法庭看法律文书,意想不到的事上车后直接把我拉到临漳县看守所,”这时冀韵海说:“你被拘留了。”我儿媳李梅英在苗圃场知道我被他们拉走后一直没有回来,便责问冀韵海为啥带走我老公公,你们还讲不讲理了,冀韵海气抛凶凶地说:“给我打她,看他服不服劲儿”于是上来几个人将我儿媳李梅英双手抓住,让他手下人打她的头部、面部,蹄她的腹部和下肢,更可恨的是其中一个人拿着一个饮料罐狠狠的砸在我儿媳的头上,就这样十来个没有人性的壮汉将一个手无缚机之力的儿媳打昏了过去,我儿媳醒来后冀韵海又狂喊,看她服不服劲儿,不行将她拖到玉米地里继续打,直到打得她服了为止,就这样我儿媳遭到毒打后也被拘留到了看守所,我的家人去拍照来证明冀韵海身为执法者下手有多狠,可是却遭到看守所人员的拒绝。已是80多岁高龄的人还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一个已是几十年的老党员犯了什么样的滔天大罪,要被拘留在看守所15天。我找遍了法院领导负责人,却以种种理由不予立案,却听法院的人说“人家连承包你那一百余地的10万块钱都没有拿,再说人家是干什么的?跟县里面都有关系,你们说在县里打官司能赢吗?
2004年农历10月27日我(郭金堂)坐车到了国家信访局,当时9点钟时被接访的5、6个青壮年人连拖带推地接回到当地信访局,领导接见时已经上不去楼,腿不能动了,回到家后不能说话,现生活不能自理,各个方面全靠家人照顾,经医生诊断为终身半身不遂,所以我要求赔偿我后半生的一切费用及多年来上访、务工的一切费用。
我所交的承包费县农工委可以说明。2007年8月5日在临漳县法院开的听证会,胡海庆的假合同法院与砖寨营乡经委主任崔金亮文书签字可以说明,代款有砖寨营乡经委主任崔金亮的签字和贷款外欠表可以说明。
我恳求依法撤销胡海庆假合同,赔偿我80余亩农作物8万元,赔偿我全家的为此所受的精神损失,造成我半身不遂的后半生所需一切费用,贷款5万5千元和几年来上访的一切费用及务工费,对郝海军、胡海庆、冀韵海的不法行为予以追究。


本人邮箱:jbk8@yahoo.cn
谢谢各位的支持
发表于 2009-2-24 09: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判决确有错误,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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