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胜律师 发表于 2006-7-3 12:56:15

出租车替班司机交通肇事案

原告于2005年1月10日在大连南关岭木材市场附近被第四被告驾驶的辽B·X号出租车撞伤。大连甘井子区交警大队于2005年1月19日认定第三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
原告1月10日至28日入住大连新世纪医院,6月1日至16日入住内蒙X公司职工医院,仍然需要后续治疗。原告损失...元。残疾赔偿金待定。
第一被告为该车所有权人,第二被告为大包车主,第三被告为交通肇事司机,故三被告应当...。


2005年12月23日
受理法院:大连甘井子人民法院

原告代理人:辽宁新华律师事务所 王希胜律师

结果:我方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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