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胜律师 发表于 2024-1-8 11:44:22

名为合伙合同实为民间借贷纠纷案

本帖最后由 王希胜律师 于 2024-1-8 11:47 编辑

名为合伙合同实为民间借贷纠纷案

十九年前,B因欠大量外债无力偿还,被追偿,以合伙开办服装公司为名,诱骗A出资人民币XX万元,约定保证A每年收入不低于XX万元。
B收到A出资款后,大部分用于偿还债务,之后潜逃。
A报警处理无果。
经过A的代理律师努力,解决了事实不清、诉讼时效等问题。

结果: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判决B返还欠款及利息。

A的委托代理人:王希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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