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胜律师 发表于 2021-3-4 09:04:58

遗漏继承人案件的再审理

遗漏继承人案件的再审理

被继承人死亡后,同父异母继承人A、B就被继承人遗产经过法院诉讼得以解决,已经履行完毕,但该继承案件遗漏了另一位同父异母继承人C,C不知,未参与前述遗产继承案件。

几年后,C认为自己才知晓A、B通过诉讼分割了被继承人的遗产,于是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要求撤销先前的民事法律文书。

结果:由于C程序错误,较难补救,C被迫接受了A、B给予的较低金额的补偿,全案终结。

A的委托代理人:王希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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