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胜律师 发表于 2020-5-7 15:29:53

亲属间民间借贷纠纷

亲属间民间借贷纠纷

A与B系亲属关系。
A将自己账户款项一百几十万分多笔转至B账户,B将款项转至C账户,利息由C付给B,B付给A,C延期后仍无力偿还借款。A与B间无借条等证据。

A主张借款给B,与B之间形成民间借贷关系,起诉到法院,要求B还款。

B抗辩款项经由B转款给C,A为债权人,C为债务人,A与C之间形成民间借贷关系,自己是中间人,由A授权,代表A与C协商沟通,转付本金及利息,A应向C主张权利。

结果:A撤诉,B胜诉。

B的委托代理人:王希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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