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胜律师 发表于 2019-12-24 10:45:16

委托合同纠纷案

委托合同纠纷案

A委托B为某公司办理某行政许可手续,约定事成A给付B人民币500万及其他利益。
之后A支付B人民币100万元,再后补签了《委托协议书》。
在约定期限内,B未能完成委托事项,也无法最终完成委托事项,A要求B返还人民币100万元。

B抗辩称:A委托B进行非法活动,不应当返还;100万元已经被徐某诈骗,徐某已经被法院定罪处罚,A授意B向徐某转款,损失应由A自行承担,不应由B承担,不同意返还。

结果:法院判决《委托协议书》无效,B返还A人民币100万元。

A的委托代理人:王希胜律师

王希胜律师 发表于 2020-7-28 12:43:41

B不服上诉,上诉理由:本案涉及刑事犯罪,应移交;应A要求,将款项交付后不能追回,A应承担责任;转交第三人,A应向第三人主张;属于账款,应追缴国库;不属于民事案件,应驳回起诉。

二审结果:维持一审判决,胜诉。

A的委托代理人:王希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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