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胜律师 发表于 2019-12-19 15:59:21

第三方仲裁机构名录

第三方仲裁机构名录
来源:国际商事法庭      


根据相关机构申报,经综合考虑各机构前期受理国际商事纠纷案件的数量、国际影响力、信息化建设等因素,现确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作为首批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仲裁机构。
机构名称
简介
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4年5月6日的决定,于1956年4月设立的,当时名称为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后,为了适应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不断发展的需要,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于1980年改名为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于1988年改名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自2000年10月1日起同时启用“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名称。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桦皮厂胡同2号国际商会大厦6层
邮编:100035
电话:010-82217788,64646688
传真:010-82217766,64643500
信箱:info@cietac.org
网址:http://www.cietac.org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同时启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名称,原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英文简称“SHIAC”,下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于1988年批准设立、并经司法登记的独立仲裁机构,以独立、公正、专业、高效的仲裁服务为当事人解决商事争议。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西路28号金陵大厦7-8楼
邮编:200021
电话:+86 21 6387 5588
传真:+86 21 6387 7070
网站:http://www.shiac.org
邮箱:info@shiac.org
深圳国际仲裁院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称“深圳仲裁委员会”和“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曾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英文简称“SCIA”,下称“华南国仲”)于1983年设立在中国深圳经济特区,是解决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机构。 华南国仲是中国第一个通过立法方式确立法人治理模式的仲裁机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和《深圳国际仲裁院管理规定(试行)》,引入国际商事仲裁的先进制度,实行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有效制衡的管理模式,保障仲裁机构运作和仲裁庭办案的独立性。
地址一(总部):中国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西广场41层
电话:(86-0755)83501700
传真:(86-0755)82468591
电子信箱: info@scia.com.cn
网址:http://www.scia.com.cn
北京仲裁委员会
北京仲裁委员会,简称北仲,英文全称Beijing Arbitration Commission,简称BAC。北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5年9月28日设立。
北京仲裁委员会是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
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16层
邮编:100022
传真:(010)6566-8078
邮箱:bjac@bjac.org.cn
网址:http://www.bjac.org.cn/
前台电话:(010)65669856-200、203
立案电话:(010)65669856-300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海仲”)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的决定,于1959年1月22日设立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解决国内外海事海商、交通物流以及其他契约性或非契约性争议的常设仲裁机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桦皮厂胡同2号国际商会大厦16层
邮编:100035
电话:010-82217900,82217737/67/68
传真:010-82217966
邮箱:cmac@cmac.org.cn
网址:http://www.cma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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