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胜律师 发表于 2018-8-28 11:21:43

离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外债诉讼案

离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外债诉讼案

男方A与女方B已经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外债由男方B偿还。
债权人C起诉至法院,称在A与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A曾向其借款玖拾余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外债,要求A与B共同偿还。
男方A庭审中对借款事实认同,主张A与B共同偿还。
女方B称对A借款不知情,未参与,未使用,借款不属实、虚假。

一审法院判决男方A与女方共同偿还债权人C借款玖拾余万元。

女方B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大连中院。

结果: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女方B的委托代理人:王希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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