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胜律师 发表于 2017-9-1 12:12:16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的妻子、女儿偿还债务之民间借贷诉讼案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的妻子、女儿偿还债务之民间借贷诉讼案

N年前,A的亲弟弟B因做生意需要,向A借款人民币XX万元。之后B死亡,留有多处房屋等遗产。
C系B妻子,D系B女儿。

几年后,A与B的父亲将从B处继承的遗产转付A,代替死者B偿还了大部分借款。
随后,D向A出具欠条一份,承诺B尚欠A的xx万元,由D代替父亲B偿还,但逾期近2年,未偿还。
A起诉要求C、D偿还。


A的委托代理人:王希胜律师
结果:当庭给付,2个月内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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