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胜律师 发表于 2016-3-28 11:39:20

劳动者A与大连B铸工公司工伤待遇等纠纷案

劳动者A与大连B铸工公司工伤待遇等纠纷案

A在大连B铸工公司从事机械零件加工工作,……。
A于2015年x月x日发生工伤事故,2015年x月x日被认定工伤,2015年x月x日被鉴定为伤残某级。
A在治疗工伤期间,B违法未能……,……,A于2016年x月x日与B解除劳动关系。

A的代理律师:王希胜律师。

在王希胜律师指导下,A逐步进行了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获得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
此后王希胜律师代理A,进行了劳动仲裁,开庭后B被迫同意支付A医疗期工资福利、再就业补助及其他款项,结案。

结果:胜诉,结果当事人很满意。

2016年3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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