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胜律师 发表于 2014-4-25 13:41:16

涉台诉讼离婚案

涉台诉讼离婚案

A大陆人,B台湾人。A与B于20xx年xx月xx日在辽宁省民政厅登记结婚。
……。
A与B于至今分居已经有x年, A居住在大连xx区,B居住在台湾,期间无任何来往。
A现无法联系到B。
A起诉B要求离婚。
……。

法院: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A委托代理人:王希胜律师
结果:达到诉讼目的,胜诉
说明:经律师协助,此案短时间内结案,期限远远低于预期。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涉台诉讼离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