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胜律师 发表于 2008-7-5 10:33:43

领事认证信息(已更新)

领事认证信息(已更新)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default.htm
2008年7月4日

关于新西兰、荷兰、乌拉圭、西班牙、玻利维亚、土库曼斯坦驻华使馆调整收费标准事

一、据新西兰驻华使馆告,自7月1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600元人民币/份。

二、据荷兰驻华使馆告,自7月1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80元人民币/份。

三、据乌拉圭驻华使馆告,自7月2日起,原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为974元人民币/份的文件调整为960元人民币/份,原收费标准为780元人民币/份的文件调整为768元人民币/份。

四、据西班牙驻华使馆告,自7月2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69元人民币/份。

五、据玻利维亚驻华使馆告,自7月2日起,该馆办理民事类文书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293元人民币/份,商业类文书收费标准调整为578元人民币/份。

六、据土库曼斯坦驻华使馆告,自7月2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75元人民币/份。

2008年6月19日

关于墨西哥、玻利维亚、新西兰驻华使馆调整收费标准事

一、据墨西哥驻华使馆告,自6月1日起,该馆办理民事类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50元人民币/份,其他商业文书收费标准调整为302元人民币/份。

二、据玻利维亚驻华使馆告,自6月1日起,该馆办事民事类文书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300元人民币/份。

三、据新西兰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435元人民币/份。

2008年6月13日

关于德国、乌拉圭驻华使馆调整收费标准事

一、据德国驻华使馆告,自6月10日起,该馆办理出生、死亡、亲属等民事类文书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20人民币/份,其他商业文书收费标准调整为430元人民币/份。

二、据乌拉圭驻华使馆告,自6月10日起,原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为980元人民币/份的文件调整为974元人民币/份,原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为784元人民币/份的文件调整为780元人民币/份。

2008年6月6日

关于刚果(金)、比利时、捷克、奥地利驻华使馆调整收费标准事

一、据刚果(金)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为1204元人民币/份。

二、据比利时驻华使馆告,自6月3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114元人民币/份。

三、据捷克驻华使馆告,自6月2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257元人民币/份。

四、据奥地利驻华使馆告,自6月2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334元人民币/份。

2008年6月4日

关于调整办公时间的通知

自2008年6月10日起,我处对外办公时间由原来的上午9:00--11:30调整为上午8:30--11:00(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公休日除外)。

2008年5月29日

关于厄瓜多尔驻华使馆调整办证要求事

据厄瓜多尔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只接受由外交部领事司送交的认证材料,不接受个人送交的认证材料。

2008年5月26日

关于印尼、印度驻华使馆变更办证要求事

一、据印尼驻华使馆告,出口印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GMP证书》及《授权书》认证,其他产品资料的认证,可根据合作双方的需要做相关的认证。上述文件需在当地涉外公证处公证或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证明,随后附上印尼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后,统一送该馆办理认证。

二、据印度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新的要求如下:

1、文件认证须由申请人/公司向使馆递交一封说明信,清楚表明所需认证种类,递交的文件数目、内容以及受申请人/公司委托的递交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号码,说明信须有英文版本。

2、文件递交人如同时为多个申请人/公司递交申请材料,应确保为不同申请人/公司分别递交文件,以便使馆快速认证。递交人应避免将两个或多个申请人/公司的认证材料合并提交。

3、申请人应提交全部认证材料的复印件,由使馆留存。

4、需做商业文件认证的中国公司还须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其营业执照进行确认并盖章的证明文件。

5、属于从其他国家向印度出口(包括Form 9以及贸易、进出口相关的商业文件)的认证费用为420元/份;属于从印度向其他国家出口的商业文件认证费用为人民币170/份。

6、一般授权委托书(GPA)认证费用为人民币170元/份,除递交说明信外,还须提交申请人现用护照复印件一份。

7、其他认证:非商业性和非财产转移保证书、学历证明、担保证明、结婚证明等认证费用为人民币90元/份。除递交认证材料外,还应提交说明信,申请人现用护照复印件及全部认证材料的复印件,由使馆保留。

2008年5月20日

关于苏丹、玻利维亚、德国、 英国、利比亚驻华使馆调整收费标准事

一、据苏丹驻华使馆告,自5月14日起,该馆办理产地证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215元人民币/份。

二、据玻利维亚驻华使馆告,自5月14日起,该馆办理民事类文书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305元人民币/份,商业类文书收费标准调整为600元人民币/份。

三、据德国驻华使馆告,自5月15日起,该馆办理出生、 死亡、亲属等民事类文书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40元人民币/份,其他商业文书收费标准调整为480元人民币/份。

四、据英国驻华使馆告,自5月15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395元人民币/份。

五、据利比亚驻华使馆告,自5月1日起,该馆办理发票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发票金额(美元)×7×1‰;发票金额(欧元)×11×1‰ 。

2008年5月8日

关于捷克、葡萄牙驻华使馆调整收费标准事

一、据捷克驻华使馆告,自5月1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58元人民币/份。

二、据葡萄牙驻华使馆告,自5月1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123元人民币/份。

2008年5月7日

关于越南、奥地利、哈萨克斯坦驻华使馆调整收费标准及办证要求事

一、据越南驻华使馆告,自5月1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60元人民币/份。

二、据奥地利驻华使馆告,自5月1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334元人民币/份。

三、据哈萨克斯坦驻华使馆告,自6月1日起,该馆只接受哈萨克文或英文的公证译文,不再接受俄文等其他文种的公证译文。

2008年5月4日

关于利比亚、尼日利亚驻华使馆变更办证要求事

一、据利比亚驻华使馆告,自4月30日起,产地证和发票须同时办理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后一起送该馆办理领事认证,单据不能做成证书形式。

二、据尼日利亚驻华使馆告,自5月1日起,送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民事类文件(如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结婚离婚证等)须做成非实体公证。

2008年4月23日

关于斯里兰卡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据斯里兰卡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40人民币/份。

2008年4月15日

关于卢旺达、比利时、奥地利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一、据卢旺达驻华使馆告,自4月10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30元人民币/份。

二、据比利时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16元人民币/份。

三、据奥地利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330元人民币/份。

★★2008年4月10日

关于阿尔及利亚驻华使馆变更办证要求事

据阿尔及利亚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申请该馆领事认证的文件译文需为法文,不受理译文为英文的文件。

★★2008年4月3日

关于厄瓜多尔、摩尔多瓦、荷兰、芬兰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一、据厄瓜多尔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办理民事类文书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75元人民币/份。

二、据摩尔多瓦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366元人民币/份。

三、据荷兰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90元人民币/份。

四、据芬兰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330元人民币/份。

★★2008年4月3日

关于捷克、孟加拉、瑞士、意大利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一、据捷克驻华使馆告,自4月2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63元人民币/份。

二、据孟加拉驻华使馆告,自4月2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330元人民币/份。

三、据瑞士驻华使馆告,自3月1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70元人民币/份。

四、据意大利驻华使馆告,自4月1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66元人民币/份,每页译文收费调整为89元人民币。

★★2008年4月2日

关于阿根廷、美国、塞浦路斯、乌拉圭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一、据阿根廷驻华使馆告,自4月1日起,该馆办理发票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16元人民币/份,其他文书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88元人民币/份。

二、据美国驻华使馆告,自4月1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13元人民币/份。

三、据塞浦路斯驻华使馆告,自4月1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9元人民币/份。

四、据乌拉圭驻华使馆告,自4月1日起,原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为1000元人民币/份的文件调整为980元人民币/份,原收费标准为800元人民币/份的文件调整为784元人民币/份。

2008年3月31日

★★关于沙特、伊朗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一、据沙特驻华使馆告,自4月1日起,该馆办理除产地证和发票以外其他文书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65元人民币/份。

二、据伊朗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民事类文书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32元人民币/份,其他商业文书收费标准调整为528元人民币/份。认证产地证和发票的收费标准详见下表:

发票美元金额
发票欧元金额
收费标准

1-541
1-416
132

542-5415
417-4166
528

5416-27082
4167-20833
990

27083-54165
20834-41666
1980

54166-270832
41667-208333
3960

270833及以上
208334及以上
7920



2008年3月25日

★★关于以色列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据以色列驻华使馆告,自3月20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80元人民币/份。

2008年3月19日

★★关于法国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据法国驻华使馆告,自3月19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97元人民币/份。

2008年3月17日

★★关于德国、乌拉圭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一、据德国驻华使馆告,自3月13日起,该馆办理出生、死亡、亲属等民事类文书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20人民币/份。

二、据乌拉圭驻华使馆告,自3月5日起,原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为1010元人民币/份的文件调整为1000元人民币/份,原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为808元人民币/份的文件调整为800元人民币/份。

2008年3月3日

★★关于法国、伊朗等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一、据法国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92元人民币/份。

二、据伊朗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民事类文书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26元人民币/份,其他商业证书收费标准为504元人民币/份。认证产地证和发票的收费标准详见下表。

发票美元金额
发票欧元金额
收费标准

1--541
1--416
126

542--5415
417--4166
504

5416--27082
4167--20833
945

27083--54165
20834--41666
1890

54166--270832
41667--208333
3780

270833及以上
208334及以上
7560



2008年2月25日

★★关于德国、卡塔尔等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一、据德国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办理出生、死亡、亲属等民事类文书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10元人民币/份。

二、据卡塔尔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办理商业健康证书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50元人民币/份。

2008年2月22日

★★关于英国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据英国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405元人民币/份。

2008年2月15日

★★ 关于乌克兰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据乌克兰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民事类文书认证225元人民币/份,商业类文书认证1500元人民币/份。

2008年2月14日

★★ 关于玻利维亚、捷克、乌拉圭等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一、据玻利维亚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民事类文书领事认证收费调整为320元人民币/份,商业类文书领事认证收费调整为630元人民币/份。

二、据捷克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46元人民币/份。

三、据乌拉圭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调整为808元人民币/份,商业委托类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010元人民币/份。

★★关于印度驻华使馆调整办证要求事

据印度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申办该馆领事认证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交一份英文说明信,说明所需认证文书的种类、递交的文件数目及内容,并需提交两份认证材料的复印件(需装订)。

二、一般授权委托书(GPA)的认证申请,除递交英文说明信和两份认证材料复印件(需装订)外,还需提交申请人现用护照复印件一份。

2008年2月3日

★★关于丹麦、比利时等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一、据丹麦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50元人民币/份。

二、据比利时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11元人民币/份。

2008年1月25日

关于马来西亚驻华使馆要求统办认证事

★★马来西亚驻华使馆要求,自即日起,申办该馆领事认证需通过外交部领事司统一办理双认证,该馆不再接受申请人(包括马来西亚公民)的直接申请。

2008年1月23日

★★关于英国、保加利亚、塞浦路斯等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及办理要求事

一、据英国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420元人民币/份。

二、据保加利亚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20元人民币/份。

三、据塞浦路斯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申办该馆领事认证需提供有关被认证文书复印件一份。

2008年1月18日

★★关于美国、土库曼斯坦、德国等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一、据美国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16元人民币/份。

二、据土库曼斯坦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88元人民币/份。

三、据德国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办理未受刑事处分、经历、声明书、婚姻、国籍、成绩单、学历、存款证明等民事类文件及商业类文件的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430元人民币/份。

2008年1月14日

★★关于挪威、瑞典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一、据挪威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300元人民币/份。

二、据瑞典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40元人民币/份。

2008年1月11日

★★关于捷克、奥地利、哥伦比亚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一、据捷克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42元人民币/份。

      二、据奥地利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318元人民币/份。      

      三、据哥伦比亚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91元人民币/份,如授权书和营业执照一起认证时共收费1031元人民币(即191+840)

2008年1月9日

★★关于智无利驻华使馆变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据智利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08元人民币/份。

2008年1月9日

★★关于古巴驻华使馆变更办理领事认证要求事

      据古巴驻华使馆告,自1月15日起,送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书需一式两份。

2008年1月8日

★★关于卢森堡驻华使馆按领区划分办理领事认证事

      据卢森堡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按领区划分受理领事认证,即该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受理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及福建省的领事认证申请,其他省市的文书送卢森堡驻华使馆认证。

2008年1月7日

★★关于意大利、土耳其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一、据意大利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认证一个签字和印章收取168元人民币,对每页译文加收90元人民币

       二、据土耳其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30元人民币/份。

2008年1月4日

★★关于荷兰、芬兰等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一、据荷兰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80元人民币/份。

      二、据芬兰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320元人民币/份。

2007年12月24日

★★关于白俄罗斯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据白俄罗斯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450元人民币/份。

2007年12月20日

★★关于芬兰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据芬兰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325元人民币/份。

2007年12月11日

★★关于吉尔吉斯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据吉尔吉斯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原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为462元人民币/份的文件种类收费变更为440元人民币/份,原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为336元人民币/份的文件种类收费标准变更为320元人民币/份。

2007年12月7日

★★关于德国、阿尔及利亚等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和要求的通知

      一、据德国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原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为430元人民币/份的文件种类变更为440元人民币/份。

      二、据阿尔及利亚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办理商业文书领事认证不再需要提供复印件。

2007年12月6日

★★关于捷克、奥地利等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一、据捷克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49元人民币/份。

          二、据奥地利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330元人民币/份。

2007年12月5日

★★关于荷兰、美国等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一、据荷兰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90元人民币 /份。

      二、据美国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22元人民币/份。

2007年12月4日

★★关于卢森堡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据卢森堡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费调整为54元人民币/份。

2007年11月30日

★★关于芬兰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规定的通知

      芬兰驻华使馆要求,自即日起,申办该馆的领事认证时需提供《认证目的说明》,注明办理何种文书的认证、办理认证的用途及目的。该《说明》最好使用英语书写。

2007年11月22日

★★关于法国、芬兰等国驻华使馆变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事

   一、据法国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96元人民币/份。

    二、据芬兰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320元人民币/份。

2007年11月20日

★★关于哥斯达黎加驻华使馆开办领事认证事

       据哥斯达黎加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开展领事认证业务,要求送办公证文书附西班牙语译文。

2007年11月8日

★★关于捷克驻华使馆变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自11月7日起,捷克驻华使馆领事认证费调整为240元/份。

★★关于奥地利驻华使馆变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自11月7日起,奥地利驻华使馆领事认证费调整为321元/份。

2007年10月29日

★★关于新西兰驻华使馆变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据新西兰驻华使馆告,从9月1日起,领事认证收费标准由313元/份变更为435元 /份。

2007年10月10日

★★ 关于荷兰驻华使馆变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据荷兰驻华使馆告,从10月9日起,领事认证收费标准由270元/份变更为280元/份。

★★关于法国驻华使馆变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据法国驻华使馆告,从10月10日起,领事认证收费标准由186元/份变更为190元/份。

2007年9月27日

★★ 关于斯里兰卡驻华使馆变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据斯里兰卡驻华使馆告,从9月17日起,领事认证收费标准由140元/份变更为390元/份。

★★ 关于厄瓜多尔驻华使馆有关认证译文的通知

      据厄瓜多尔驻华使馆告,该馆可接受译文为英文的认证文书。

2007年9月12日

★★关于尼日利亚、阿根廷驻华使馆变更办理认证要求事

      一、尼日利亚驻华使馆告,从即日起,不再受理申办人自送使馆办理认证(尼日利亚本国公民自办除外),所有送往该国使用的公证书需通过外交部领事司办理双认证。

      二、阿根廷驻华使馆告,从9月10日起,办理发票领事认证的费用标准调整为228元/份,其它不变。请各申办人或代办单位将发票与其它票据分开申办。

★★关于捷克、奥地利、哈萨克斯坦、德国驻华使馆变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一、 据捷克驻华使馆告,从9月3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24元/份。

      二、据奥地利驻华使馆告,从9月3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309元/份。

      三、据哈萨克斯坦驻华使馆告,从9月10日,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平件419元/份,急件833元/份。

      四、据德国驻华使馆告,从9月12日起,原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为420元/份的文件种类收费变更为410元/份,原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为210元/份的文件种类收费维持不变。

2007年8月24日

★★关于吉尔吉斯共和国驻华使馆变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据吉尔吉斯共和国驻华使馆告,该馆办理商业类文书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462元人民币/份,民事类文书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为336元人民币/份。

2007年8月2日

★★关于捷克、奥地利、阿根廷、塞尔维亚等驻华使馆变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一、据捷克驻华使馆告,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22元人民币/份。

      二、据奥地利驻华使馆告,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315元人民币/份。

      三、据阿根廷驻华使馆告,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304元人民币/份。

      四、据塞尔维亚驻华使馆告,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为373元人民币/份。

2007年7月24日

★★关于马耳他驻华使馆变更认证要求事

      马耳他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送该馆认证的文书均需附一份复印件。

2007年7月17日

★★关于也门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也门驻华使馆告,该馆办理学历类文书(如毕业证、成绩单或学历证明等)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人民币100元/份。

2007年7月4日

★★关于捷克、奥地利等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一、捷克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人民币215元/份。

      二、奥地利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该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人民币308元/份。

2007年7月3日

★★关于意大利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意大利驻华使馆告,该馆领事认证费用调整为161元人民币/份,另对译文加收86元人民币/页的翻译费。

★★关于利比亚驻华使馆要求提供认证文件复印件事

      利比亚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送该馆认证的文件均需附两份复印件。

2007年6月21日

★★关于墨西哥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事

    墨西哥驻华使馆告,该馆领事认证费调整为民事文件276元人民币/份,商事文件329元人民币/份。

2007年6月19日

★★关于爱尔兰驻华使馆收取领事认证费的通知

    爱尔兰驻华使馆告,自2007年7月1日起,该馆将对每份认证文书收取160元人民币的认证费。



2007年6月13日

★★关于阿联酋驻华使馆变更部分办理认证的要求事

      据阿联酋驻华使馆告,在办理部分种类货物出口所需文书的认证时,除认证产地证和发票外,还需同时认证装箱单和(或)商检证。因阿国内各海关对有关货物的要求不尽相同,请申办人员在办理认证前向货物接收地海关咨询对有关文书的详细要求。上述文书必须同批一起认证,否则需重新办理所有文书的认证。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其他要求不变。



2007年6月8日

★★关于牙买加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的通知

      一、送往牙买加国内使用的中国文书须办理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和牙买加驻华使馆的领事认证。

      二、该馆办理认证的时间约为3个工作日。

      三、每份文书的使馆认证费用为80元人民币。



2007年6月5日

★★关于阿尔及利亚驻华使馆调整商业文件认证要求的通知

      阿驻华使馆通知,自即日起,送往该馆办理认证的商业文件的复印件必须单独装订。



2007年5月24日

★★关于重申填写荷兰驻华使馆《申请认证原因表》注意事项事

       据荷兰驻华使馆告,当事人在填写《申请认证原因表》中“认证原因”一栏时,只应填写对应的数字,不可随意填写其他内容。如未按要求填表,该馆将不予受理。

★★关于西班牙驻华使馆延长办证时间的通知

       因西班牙驻华使馆领事官员离任,现该馆人手不足,导致办理认证时间延长。请拟申办该馆认证的当事人尽量提前办理有关认证手续。

★★关于安哥拉驻华使馆调整领事认证费的通知

       安哥拉驻华使馆告,该馆领事认证费调整为400元/份。



2007年5月22日

★★关于塞拉利昂驻华使馆开办领事认证的通知

据塞拉利昂驻华使馆告,该馆开展领事认证业务,具体申办情况如下:
一、文书需先办理外交部领事认证。
二、认证费用约人民币400元(具体费用待定)。
三、认证时间为7个工作日。




2007年5月15日

★★办理苏里南驻华使馆领事认证有关注意事项

一、送往苏里南国内使用的中国文书须办理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和苏里南驻华使馆的领事认证。
二、当事人须亲自到该馆申办领事认证。如当事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三、该馆办理认证时间为3个工作日,每份文书认证费用180元,每页文件翻译费用135元。
四、有关具体认证要求以该馆解释为准。



2007年5月8日

★★泰国驻华使馆通知:自今年6月1日起,申办该馆领事认证的涉外公证书和商业文书需附有泰语译文。



2007年4月6日

★★德国驻华使馆领事认证费调整为420元和210元。

★★澳大利亚驻华使馆领事认证费调整为125元。



2007年3月21日

★★据苏丹驻华使馆告,申请该馆认证的发票、产地证、商检证等票据须与证书形式的公证书或商业证明书(包括做成证书的单据)分开申请。请送办单位注意将票据与证书分批送办。



2007年2月27日

★★据沙特驻华使馆告,该馆将免费办理产地证和发票的领事认证。请送办单位注意将上述文书与其他文书分开送办。



2007年2月6日

★★据荷兰驻华使馆告,用于办理探亲签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只需办理我处认证即可。



2007年2月2日

★★据蒙古国驻华使馆告,拟送往该国使用的我国公证书需蒙古语译文。



2007年1月17日

★★荷兰驻华使馆通知,自2007年1月起,拟送荷兰使用的公证书在办理该馆领事认证时,需同时提供《申请认证原因表》(附后)。即申请人按申请原因分别填写该表,连同公证书一并送荷兰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对未注明认证原因的公证书,该馆将不予认证。请各有关外办与代办单位遵照执行。

《申请认证原因表》下载



2007年1月8日

★★ 据克罗地亚驻华使馆通知,自即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费用调整为每份180元人民币。

★★ 据土耳其驻华使馆通知,自即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费用调整为每份138元人民币。

★★ 据利比亚驻华使馆通知,自即日起,该馆办理民事文件领事认证费用调整为每份24元人民币。



2006年12月29日

★★ 据卢森堡驻华使馆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费用调整为每份52元人民币。



2006年12月27日

★★ 据卢森堡驻华使馆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该国驻上海总领馆将受理浙江、江苏、安徽、福建与上海等省、市的领事认证申请。上述省、市送该国使用的文书应先经所在地方被授权外事办公室认证后再送卢驻上海总领馆认证,有关省、市送卢国使用的文书不再送外交部领事司认证。



2006年12月22日

★★ 据葡萄牙驻华使馆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该国驻上海总领馆将受理浙江、江苏、安徽、江西与上海等省、市的领事认证申请。上述省、市送该国使用的文书应先经所在地方被授权外事办公室认证后再送葡驻上海总领馆认证,有关省、市送葡国使用的文书不再送外交部领事司认证。



2006年9月30日

★★ 现将也门驻华使馆关于食品、药品及化学制品文书领事认证的最新规定公布如下:

   一、凡申办涉及食品和药品(人用及兽药)出口的产地证、发票等文书的认证,须同时认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书。
   二、凡申办有关化学制品(农药)出口文书的认证,须同时认证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出具的证书。
   三、新规定自即日起实行。



2006年8月14日

★★现将申办格鲁吉亚驻华使馆领事认证的有关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一、送往格鲁吉亚使用的文书需经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后办理格鲁吉亚驻华使馆认证。

   二、文书译文可为格鲁吉亚语、英语或俄语。

   三、当事人可自办,或由外交部代办。

   四、该馆接收文件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17:00(13:00-14:00休息)。

   五、该馆办理认证时间约为10个工作日。

   六、该馆收取的领事认证民、商事费用约为150元人民币/份(受格鲁吉亚国家银行汇率调整会有相应变化)。



2006年8月4日

★★近接俄罗斯驻华使馆照会通知,送往俄罗斯使用的中国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及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毕业、学历或学位证书,需经中方公证认证后送俄罗斯驻华大使馆办理领事认证。我处06年6月8日第13号根据俄方通知所出领事认证信息有误,特此更正。



2006年7月12日

★★荷兰驻华使馆通知:自即日起,送荷兰使馆认证的商业文件不需复印件,民事文件只需复印英文译文页。




2006年7月6日

★★也门驻华使馆通知:自即日起,向也门使馆申请认证涉及食品、药品的文件时,须同时申请认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书。健康证书认证费为600元。



2006年6月8日

★★一、哈萨克斯坦驻华使馆通知:自即日起,申办哈萨克斯坦使馆认证的中方未婚公证书或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应由当地民政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当事人在当地无婚姻登记记录或未受刑事处分证明,公证处证明其印章属实。哈方不再接受未婚或未刑实体公证以及无配偶声明书签字属实公证。

★★二、希腊驻华使馆通知:自即日起,申办希腊使馆认证的单据均需做成公证书或商业证明书。



2006年6月5日

★★也门驻华使馆通知:从2006年6月5日起,送也门使馆认证的公证书和证明书每本收费1200元人民币,产地证收费每份600元人民币,发票每份收费1200元人民币。



2006年6月1日

★★荷兰驻华大使馆通知:自2006年5月15日起,对荷兰驻华大使馆及荷兰驻上海和广州总领馆认证的文书,荷兰使领馆将视需要附上两页调查表返回给申办人。调查表第一页(问题1-13)由荷兰使领馆填写,第二页(问题14-26)须由当事人填写(英文或荷兰文)并签名,与文书一起使用,否则文书有可能不被荷兰国内相关部门接受。

荷兰使馆通知见附件。

附件:

Important information for legalizations:

As of Monday15 May 2006, each document, legalised by the Netherlands Embassy in Beijing or the Consulates General in Shanghai and Guangzhou will be returned to its owner after legalisation, with an questionnaire of 2 pages.

Page l (questions l-13) will be completed by the Embassy/Consulate General.

Page 2 (questions14-26) must be fully completed and signed by the owner of the document, before use of the document in any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in the Netherlands.

The use of foreign documents, legalized on or after May 15may 2006, in any procedure of Netherlands public authorities, without a fully completed and signed questionnaire, may influence the outcome of that procedure.

The form has to be completed in English (or in Dutch).

To help you understand the questions, please refer to the translation hereunder:



办理认证重要信息 :

从2006年5月15日星期一起,所有需要荷兰王国驻北京大使馆以及驻上海和广州领事馆认证的文件在认证后,将附加两页调查表退还给申请人。

第一页 (问题1—13)将由使馆/领馆填写。

第二页 (问题14—26)将由申请人签名并填写,该文件才能在荷兰被正式受理。

所有在2006年5月15日当天和以后认证的外国文钟,在完成该调查表后才能被荷兰相关机构正式接受,否则将影响受理结果。

该调查表必须用英文或荷兰文填写。

以下是调查表问题的中文翻译,供参考。

14. 外国人登记号码,如果有的话。

15. 护照号码:

      护照签发地和签发日:

      护照有效期:

16. 现国籍

17. 原国籍

18. 是否能在国籍所在国获得文件或声明?

19. 是否能在出生国获得文件或声明?

20. 在什么国家居住过?

21. 是否改换过姓名?如改过,请注明以前姓名以及改换地点。

22. 是否有其它姓名?或使用其它姓名?如有,请注明。

23. 是否己婚?如己婚,请注明配偶姓名。

24. 是否结过婚?如结过婚,请注明前配偶姓名。

25. 父亲信息:                   母亲信息:

姓名                     姓名

曾用名               曾用名

别名                     别名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出生地               出生地

居住地               居住地

国籍                     国籍

死亡时间及地点         死亡时间及地点

26. 对问题13的补充声明。   (见反面)



我在此声明以上信息真实有效。

签名:



2006年5月23日

★★一、荷兰驻华使馆通知:从2006年5月23日起,送荷兰使馆认证的公证书需附整本复印件(规定已更改,详见7月12日信息)。

★★二、菲律宾驻华使馆通知:送菲律宾使馆认证的单据均需做成证书形式。

★★三、印度驻华使馆通知:送印度使馆认证的文件需附两份复印件。



2006年4月14日

★★一、巴基斯坦驻华大使馆通知:自即日起,对中方商业文书,如其中出现交易金额、报价等内容,该馆不予认证。另,该馆重申不受理商业发票的认证。

★★二、比利时驻华大使馆通知,自即日起所有大学、大专学历证书送该馆申办认证前需经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B座1820室,电话 82379480

★★三、秘鲁驻华大使馆通知:自即日起,送往该馆申办认证的产地证需附上相对应的商业发票复印件。



2006年2月24日

★★乌克兰驻华大使馆近日通知:该馆从2006年2月13日起调整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新收费价目表如下:

   民事文件认证费每份240元(人民币)

   商业文件认证费每份1600元(人民币)

   该馆只在每周五上午受理认证申请,办理认证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如需加急,费用增加100%,取证日期缩短5个工作日。



2006年2月21日

★★牙买加驻华大使馆近日通知:从2006年2月6日起,该馆开始办理领事认证业务。拟送牙买加使用的中方公证书及商业文件须先经中方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并通过外交部领事司向牙买加驻华大使馆申请认证。

牙买加驻华大使馆认证收费标准为:每份认证文件80元人民币



2006年2月20日

★★叙利亚驻华大使馆近日通知:从2006年2月1日起,对有关文件的认证费用标准作出调整。调整后的认证收费价目表如下:

不含金额产地证                 85元(人民币,下同)

含一定金额的产地证            135元

发票按金额收费:

0- 1,600美元                 133元

1,600美元以上-150,000美元按下列公式计算:

金额(美元)*11.2÷100÷1.35

150,000美元以上                  12,450元

其他文件                               115元



2006年2月15日

★★阿联酋驻华大使馆通知:从2006年2月1日起,商业文件的认证费用由每份4000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份8000元(人民币)。该馆调整后的认证收费价目表如下:

民事证书  400元(每份)

民事诉讼类 400元(每份)

商业证书   8000元(每份)

产地证     400元(每份)

发票按金额收费:

0 - 2272美元:        400

2272 - 6818美元:      800

6818-13636美元:      1600

13636-20455美元:       2400

20455-34091美元:       3200

34091-56818美元:       4000

56818-113636美元:      5200

113636-227273美元:   6000

227273-454545美元:   8000
454545(美元)及以上按如下计算:

金额*4.4*2‰*4

注意事项:

1、发票必须与产地证一起认证,发票按金额收费。

2、发票需一份复印件。

3、肉类出口需有四证:发票、产地证、商检证、屠宰证。

4、月底使馆结帐,办件较慢。

[ 本帖最后由 王希胜律师 于 2008-7-5 10:36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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